【后生可爱】让申本涉及的数据更准更可信
(2024-10-17 15:49:49)
刘文明
国庆节后的第一个上班日,真是值得铭记。因为这一天,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向社会公示包括我校在内的三所广东省高职学校申本信息,这样标志着我校申本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本身就令我们欣喜,如愿以偿的感觉倍感强烈。但更让我们骄傲的是,我们学校在三所学校中排名第一。不得不说,关键时期,还是靠实力说话。
原本以为,在教育部专家进校前,我们后勤处负责的申本工作任务,可以再歇歇气,只等学校届时再次动员。没想到10月12日,我们收到了广东省教育厅转来的一份公函截图。
一看便可以知悉,省教育厅在我校申本工作中,就涉及学校的土地情况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函进行核对,这个公函的截图,就是自然资源厅的回函。回函明确表示,经查,省教育厅提供的涉及的两块地方的土地数据与广东省不动产权登记数据库中不一致。省教育厅要求我们就此进行说明。
省教育厅直接对接的是职业教育研究院。职教院院长明成觉得这件事应该由我们后勤处进行处置。
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对于部门之间的协同,我们绝不含糊,立即答应下来。那天我在外开会,传柱科长对于情况比较了解,立即动手,撰写了回复。回复的主要内容是:
一、在我校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过程中,因“两证合一”的要求,土地证被收回,土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上标明的宗地面积为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的宗地面积则以实际测量、且除去道路面积的净面积为准,因而出现数据不同。
我们认为写清楚了,但是省教育厅认为不行。有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写得不够详实、学校定论意见要明确。
明成院长把这个意见反馈给我后,我就转请传柱科长按照省厅要求办。不过,碰巧的是,那天传柱科长、基建办的欧阳科长均外出公干。
这件事除了他俩之外,就数我比较清楚。求人不如求己,这个案子,只能由我自己亲自处理了。
这个工作的第一步是了解情况。经过与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处、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复联系,我了解了数据变化的具体时间节点和具体原因。这让我们回复起来,就更加详实可信。
第二步的工作,就是确定回复的框架。从明成与省厅工作人员的电话里,我觉得,我们的回复要解决三个问题:一、两块土地证件办理具体情况;二、与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情况;三、学校的定论性意见。
按照这个思路,在10月16日下午,我先写了一个回复稿。17日一上班,我再召集职教院庞老师、后勤处欧阳科长、传柱科长和陈佩卿老师,大家坐在一起,一个一句地修改完善。
在研讨修改现场,我们依然通过各种方式,查询了所有的不动产权证办证资料和有关过程资料,又先后与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处、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员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寻求支招和帮助。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差不多两个小时的努力,我们终于完成了回复的定稿:
广东省教育厅:
现就我校两处土地面积材料与广东省不动产权登记数据库查询不一致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证件办理情况
1.校本部地块(土地证号“G11-002019”)。该地块的登记宗地面积647228.57平方米于2016年1月13日在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建筑不动产产权证时取得。
根据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宗地图》(宗地案号:391417857)及《地籍调查表》,本宗地用地界线有重叠,我校申请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意剔除重叠部分用地面积,调整后该地块用地面积变更为647228.57平方米。
2.原元岗校区地块(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04]第261号)。根据2004年5月28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04]第261号)显示,该地块批准用地面积为59975平方米,用地单位为广州市建材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3月25日经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城市建设职业学校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函》202403220024)将该地块无偿划转给我校。
我校分两批办理该地块8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2024年4月18日办理该地块7栋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宗地面积57121.84平方米。2024年9月13日,在办理学生宿舍(5号楼)不动产权证(预计10月30日前办出)时,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动产(土地)权籍调查表(编号:2024土32B212)显示,该地块实测该地块用地面积为57213.42平方米。
二、 三、与省、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情况
接到省教育厅转发的函件后,我校高度重视,分别于2024年10月16日、17日、18日,先后多次联系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处、广东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核对数据。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表示,尽快按照程序,将修正版数据发送省自然资源厅,确保系统数据与证上数据一致。
三、 三、结论
按照最新不动产证件的宗地面积,校本部地块(土地证号“G11-002019”)确定为647228.57平方米;原元岗校区地块(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04]第261号)面积确定为57213.42平方米。
我校以此数据为最终提交数据,并据此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备查。
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是一群用教育家精神、工匠精神工作的人。写完文字后,我们又把回复文字中提及的文件、图表,按照顺序,一一截图附上,作为佐证资料。
这一回交给明成院长时,他二话没说,发了一个点赞的表情包。
申本工作是大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让省厅的同志们觉得我们的材料可信可用。哪怕是没有接触过此事的其他同志,也完全能够看得清楚,听得明白。从而以我们的点滴努力,减少行政成本,提升效率,尽快推动学校和全省申本工作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