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期待完善“零差率”
(2012-11-14 15:55:25)
标签:
医药投资周刊医改零差率杂谈 |
分类: 政策与法规 |
药企期待完善“零差率”
文/本刊记者张敏
年初,卫生部部长陈竺对外表示中国医疗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公立医院将是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在300多个县市级公立医院进行改革,同时,一些大城市的公立医院也会进行试点。目标所指,均是破除以药养医难题。如今,政策已开始落地实施,全国众多县级医院已在推进改革,药品“零差率”遍地开花。
零差率无关药企?
在全国各地的县级医院开始取消15%的药品加成之时,北京、深圳等试点城市的一些大型公立医院已先行一步,建立一种全新的补偿机制,即推行医药分开试点,取消15%的药品加成,取消挂号费、诊疗费,收取医事服务费。
“在县级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成,老百姓交的少了,本来要老百姓交的钱,现在由政府财政补贴给医院,比如一种药原来卖11.5元,现在卖10块,医院少收的那1.5元由政府补贴,厂家还是拿他原来的是10块钱。” 一位医药行业资深人士如是说。
然而,“零差率”真的无关药企?
江苏某知名药企的营销副总告诉记者,“从药品销售量上看,零差率似乎与厂家直接没关系。但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一个商品的销售价格下降,有利于该商品销售量的提升,但现在我们的药品销量还没有明显变化,还得看下一步具体的执行情况。”同他也表示了一种担忧,“站在厂家的角度,如果取消药品加成,改收药事服务费以后,政府的补贴不能全部补偿医院的损失,又没有其它相应完善的补偿机制,医院的损失在得不到全部补偿的情况下,可能要求商业企业给予额外的补偿,而商业企业额外支付给医院的这部分费用最终可能会转嫁给生产企业。”
明扣变暗扣?
上述的担忧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印证,西安某大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药品加成,无疑是件非常好的事,老百姓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作为个人我们也从中受益。而从生产企业的角度来看,医院在实行零差率后,药价下降,看病的人更多,药品使用量应该更大,然而,从实际的操作来看,情况并无大的改观,医院的使用量并没有增加。
“比如我们公司的产品在陕西省的基药招标中有43个品种中标,以去年全年的数据来看,去年全年的配送量很少,真正放量的药品则更少,以普药为例,大部分中标的普药的配送额也就几十万,只占公司销售比重很小的一部分。”该副总最后坦言,“中了标,零差率,但商业不愿意配送,医院不愿意进货,这种情况持续存在,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这让我们的处境更加为难!我们希望零差率后,药价降下来,药品尤其是中标基药品种的销售量有所增长。”
全国很多省份包括陕西在内,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目标指向医药分家,取消15%药品加成,按照中标价直接销售给患者。以陕西为例,除了县级医院实行“零差率”以外,医药公司按照三统一的要求也要取消配送费,大致的操作是工业企业按中标价供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按照中标价直接配送给医院,而承担配送药品责任的商业企业,可以获得由政府支付的配送服务费,额度为药品中标价的5%。在此之前,这5%的配送费是由工业企业支付给医药公司,如果配送距离较远或配送地点比较偏僻,配送费会相应上调,以保证商业企业有所盈利。
利润是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源泉,定额的5%配送费实际上是降低了商业企业的配送费,利润相应减少,其配送药品的积极性也会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药品的正常配送,事实上工业企业需要支付比原来更多的费用给商业企业,以前的明扣变成了暗扣。
一刀切还是阶梯式定价?
销售费用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尤其对于那些生产中低端药品、产品附加值低、竞争激烈且利润稀薄的企业,将会打击他们生产这些产品的积极性。而这些药品又是患者常用或生病必备的药品。如此下去,将可能重现类似鱼精蛋白等救命药短缺的事件。
企业的担忧不无道理,取消药品加成之前,医院的大部分收入来自药品,医生的工资、奖金,医院大楼的修建、医疗设备的添置等,大部分来自药品销售收入,即长期为人所诟病的“以药养医”。如今取消了药品加成,改收医事服务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而医事服务费和政府补贴是否真正能够保证医院正常的经营和医生的收入,各方声音不同。因此,是否可以出台更为细化的补偿政策,以增加实际的可操作性以及打消各方的忧虑,将为我们所期待。
此外,就记者所了解的情况,统一药品配送费,或许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药价,但在实际的配送过程中,物理距离远近不同,交通情况也各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影响,将会产生差距甚大的配送成本。5%的配送服务费是否能保证配送企业的积极性?实行5%一刀切的做法是否科学?或许,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尝试根据配送的距离、配送的数量、配送的物流条件等因素,来制定阶梯式配送服务费。
政策快讯
医药控费方式发生转变
10月31日,卫生部发布的《关于2012年各地加强医药费用控制有关情况的通报》。卫生部要求各地加强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与此前通过行政手段降价控费相比,控费方式已经发生转变,提出包括医院与基层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药品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等。
有分析认为,在卫生部部署的下一步工作中,控费已不是最终目的,而成为推动公立医院体制转变的手段。在继续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纵向流动的同时,疾病康复和延伸服务开始受到重视,并提出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
上海医药分开改革方案成形
据悉,上海的医药分开改革已形成总体方案,具体措施包括四大方面,即药品零加成同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优化药房经营管理;医院联合集中采购;以及规范医院诊疗行为。
改革以浦东新区的全新独立法人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东院为首个试点。该院将实行药品零加成,同时提高医院诊疗服务收费。据了解,上海市已进行相关测算,调价幅度将和北京市差不多。
此外,药房独立经营管理是此次改革的另一大措施,据披露,该院药房刚委托上药和国药集团经营管理,医院将不参与药品采购。
而在医院联合集中采购这一点上,改革或重现“闵行模式”,将在上海市统一招标的基础上,试点医院再联合采购,相当于进行“二次议价”。
北京 “医药分开”试点下月再扩容
据悉,日前北京已下发市属医院关于启动新一批“医药分开”试点的文件,天坛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3家医院有望自12月1日启动“医药分开”,即取消药品加成、诊疗费、挂号费,增设42至100元的医事服务费。
按照部署,“医药分开”将会首先在综合医院试行,之后向全市专科医院、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等逐步推广。明年,22家市属大医院均将试行“医药分开”模式。
据悉,待北京全面推行“医药分开”试点后,每年预计可节省医药费支出19亿元。
广东印发县级医院改革实施意见
日前,广东省政府已印发《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这项改革11月启动,到2013年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到12月为初步总结阶段,争取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意见》主要提出四大措施,分别是取消药品加成,优先配备使用基药,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合理调整床位费;在公立医疗资源丰富地区遏制公立医院扩张,禁止公立医院举债扩张,为民营医院腾出发展空间;以及落实县级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探索成立“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