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控系列纪实(二十四)--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二十
(2013-04-17 21: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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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控系列纪实(二十四)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二十
上一篇,对“不同犯罪经历犯罪心理”中“职业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集团组织者有一定社会背景和社会资源,脑控武器提供方提供了隐身犯罪的犯罪平台和土壤;同时,脑控犯罪人群体犯罪的相互影响带来了犯罪心理的强化,犯罪人自身多次犯罪逐步形成了固有的犯罪心理和惯性的犯罪动机。从脑控犯罪人嚣张气焰和他们已经形成固定模式的犯罪形式来看,这些犯罪人是职业脑控杀手;从脑控犯罪涉及的受害人所在区域以及不同身份来看,这些脑控犯罪人涉嫌正在实施全国范围设置是世界犯罪内的大规模慢性谋杀;从这些犯罪人的言语特点和行为特点来看,他们涉嫌预谋世界范围内的重大阴谋。目前,加拿大、美国等私人电视台,正针对脑控犯罪,播放阴谋论的相关视频。既然有阴谋,那么它必定是有组织的群体犯罪、团伙犯罪、组织犯罪。
下面对脑控犯罪人中“群体犯罪心理”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群体犯罪,是相对于个体犯罪而言的犯罪类型,与个体犯罪仅由单个个体实施相比较,群体犯罪的外在特征表现为有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在内部结构上,可以表现为多个个体联合实施一起或多起犯罪,以及某起案件由不具有联系的多个个体共同完成;在危害后果方面,经常会因为发挥了两人以上而非单一个人的互动合力,导致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
犯罪心理学中所研究的群体犯罪,实际上是将由多人参加完成的犯罪行为的主体表现为一个群体来看待,这其中既包括刑法中以共同故意为基础的共同犯罪,还包括现实中现实中经常出现的导致了犯罪后果的群体事件。
群体犯罪心理的第一个特点是融合性,表现为能够反映群体犯罪参加者的共同的犯罪意向,群体犯罪的参加者对实施犯罪行为达成共识的过程,是不同的犯罪动机、目的、意向由矛盾到统一的协调过程。而之所以能够实现最终的统一,是由于参加者在认知、需要、目的、反应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同或相似,并由此构成群体犯罪心理的基础。
群体犯罪心理的第二个特点是互补性,原因在于参加群体犯罪的个体总是希望通过群体合力的犯罪行为达到个人目的的实现。而能够在差异的条件下形成群体犯罪心理,并最终导致犯罪行为,是群体犯罪心理的互补性发挥了作用,表现为能够不同程度地满足不同个体的个人需要。
群体犯罪心理的第三个特点可以概括为倾向性,不同个体只有行为意向,不一定出现具体行为,而群体有着自身的社会心理特点,往往能够在群体首脑意志和群体压力的作用下,将共同的意向转化为共同的意识。
群体犯罪心理的第四个特点是强制性,一旦犯罪的意向达成统一,对任何参加者都具有强制性。这是由犯罪群体本身的违法性质所引起的,也是犯罪群体不同于其他守法群体的重要特征。强制性要求所有参加者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群体意志,按计划的分工配合行动,在实现犯罪目的的同时,还要尽量避免受惩罚的风险。一方面,群体犯罪成功与否,与每一个参加者的利益直接关联,任何一个参加者被抓获或主动自首,都将改变其他人的命运;另一方面,不服从群体意识,不按犯罪计划扮演角色,就无法实现犯罪目的,进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这里对群体犯罪中“有组织犯罪心理”和“传销群体中的精神控制”做简单分析。
有组织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有组织犯罪是结构严密的群体所实施的犯罪,他们是以犯罪为目的的群体所实施的有计划、有分工的犯罪。有组织犯罪具有组织形态,这类群体的形成往往与经济利益有关,从事犯罪活动并从犯罪活动中获得收益是该类群体的主要目的。
1. 利益最大化
有组织犯罪的一个最大特点是追求经济利益,这使该类组织以利益最大化为群体目的。在利益目的的驱动下,参加犯罪组织的个人将群体目标视为个人目的、通过加入犯罪组织分享由犯罪带来的利益成果。共同的利益追求成为有组织犯罪的重要心理特点。
2. 集体意识
在有组织犯罪中,群体的结构严密,组织形态稳定,分工明确并纪律严明,群体成员对群体只有服从的义务。这使得从事有组织犯罪的群体成员在互动过程中形成鲜明的“我们意识”,对群体有归属感和依赖性。
3. 压力
从事有组织犯罪的群体有严格的奖惩制度,有严格的群体规范。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其犯罪目的的实现,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因别人的自首给群体带来的法律风险。规范的存在和该类群体严明的等级制度成为一种压力,作用于每一个成员。压力的结果是培养了成员的服从意识,有利于群体犯罪目的的实现。
4. 首领决策代表群体意志
从事有组织犯罪的群体有不同级别的领导者,他们是有组织犯罪的主犯。有时参加者属于被蒙蔽的从犯。在有组织犯罪过程中,首领或主犯的决策具有命令的性质,能够决定群体共同行为的发展方向,决定行为的法律性质,代表整个群体的意志。
有组织犯罪人的行为特征:
1.
2.
3.
4.
在犯罪的手段方面既有暴力手段冶游非暴力手段。但策划者、实施者的分工明确。犯罪过程实际上执行命令的过程,以避免来自群体的惩罚,实施犯罪的个人往往具有顽强的意志力,行为不计后果,有相当的社会危险性。
群体犯罪,各个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相互影响,使每个犯罪主体都具有多重的犯罪心理,这些犯罪心理已经在“脑控系列纪实(五)”到“脑控系列纪实(二十三)”中介绍;尤其是脑控犯罪所借助的脑控犯罪工具隐蔽性和难取证性的特点,使群体犯罪的手段更加多样化、更加残忍、不人道,甚至道德沦丧有辱人格。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什么目的,这种不人道的、有辱人格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即使是人体实验或心理测试实验,受试人出于自愿,施行者也应遵循人体实验的四大基本法则,否则也是违法、反伦理道德的纳粹医学实验,也一样属于犯罪。
对于“传销群体中的精神控制”的分析,请关注下一篇,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