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增值税将在上海进行扩围试点,这是1994年增值税全面实施之后一次里程碑式的税制改革:
一、地方税收竞争不断加速扩围趋势。事实上,浙江早于2009年就率先在营业税体制中启动扣税改革,迫使上海在2010年跟进。由于增值税的链条扣税特点使扩围影响将波及全国。因此,上海的扩围,如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将引起各经济区域的连锁反应。随着各方博奕的深入,有助于界定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国家与组织、个人的收入分配制度,从而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财政税收制度。
二、增值税扩围倒逼政府职能转变。增值税扩围不仅涉及国税和地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由扩围引致的税收制度趋向统一,将使政府各职能部门存在的多头收“税”、多头设卡现象将有所减少,非税务部门收“税”的现象也将趋于缩小,政府各部门将由“收税”型部门向服务型部门转变。
三、增值税全面实施加速市场化改革。增值税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良好的税收制度,全覆盖、宽范围的增值税将更好地促进市场主体自由选择,消除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的种种问题,最少幅度地减少税收对经济的扭曲,同时,在扩围过程中的减税,有助市场主体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四、财政负债透明推动民主化进程。财政税收政策的逐步透明和减税政策的实行,使各级政权的财力受到了相当多的限制,必然引致公债的增加。为偿还债务,将国有资产变卖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从而削弱了公权对经济领域的干预。而民营企业和个人作为债主也因此走上了政治舞台,促成社会和平改良运动,为有序发展民主埋下了伏笔。
改革一经启动,这4个逐步开展的进程将不可逆转,尽管利益博奕激烈、过程曲折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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