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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场毕业生招聘会上,一个企业招聘人员称,会要那些暂不考虑个人问题的毕业生,并迅速将一个毕业两年内可能结婚的女硕士简历退回。(11月22日《现代快报》)
在现实当中,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实施,在其它配套措施跟进不及时的情况下,就业当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只会加剧而不会减轻,尤其是私企招聘。
一个现代企业当然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涉及就业性别歧视这一最基本的公平原则,企业不可逾越半步。但单就用人成本而言,相较于男生,招聘像新闻中的这位女研究生,会有生育假、生育津贴等各种政策的要求,的确会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而所谓的“社会责任”是个很抽象的概念,我们不可能拉着它做“大旗”,并将其套用到任何不合理的市场行为上。
生育行为不仅仅是一个个人行为,它关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就业问题涉及的亦不只是个人和企业,而是镶嵌在整个社会系统的运作之中。所以说,因为结婚和生育等因素所造就的就业性别歧视,其负面效应不能只让个人和企业承担,它更需要国家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给予企业补偿和优惠,减轻企业因雇佣女职工可能产生的负担。(张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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