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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
10月31日,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透明度课题组公布了《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报告中,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指数(2015)描述了我国31个省份2013年度决算的财政信息公开程度,其中,山东以57.01分位居榜首,贵州以19.44分垫底,北京位居第15名。(11月1日《新京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发布的《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我们能够看到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先说“好消息”:通过近几年的纵向比较,我们能够欣喜地发现,各地政府的财政透明度得分每年都在增加,这是广大纳税人深感欣慰的;可“坏消息”也有,而且很容易让大家都丢面子:我国各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明情况基本都处于“低水平状态”,像排名最后的贵州省,其信息公开程度竟然不到20分。
面对这样的排名,无论是中央有关财政部门,还是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都不应该只是看看了事,而应该从排名中找一找和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进一步细化自己的工作,努力提高财政预算与决算、信息公开与回复的水平,做到年年都有提升,且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你争我赶”的效应,以此来提升透明政府的建设速度。
而且,当下政府正对纳税人实施透明化的管理。近日开始征求意见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规定,“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根据草案,今后每个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时,都应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对此,许多财税业内人士认为,纳税人透明了,政府财政也需要更加透明。道理很简单,就是要体现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新一届中央政府向来重视第三方评估的作用。而《2015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就是一个典型的第三方评估报告,一方面,它是由独立的学术机构自行开展的学术性调查报告;另外一方面,该调查已经坚持多年,在社会上也具有很强的公信力,此报告对于地方政府的透明财政建设具有很强的参考与指导意义。
2007年通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了7年多时间,然而,我国各地财政透明度仍然处于低水平状态,这是很大的遗憾,相关财政管理部门也应该感到汗颜。据了解,自今年年初始,国务院已着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意味着今后各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工作将面临更多更大的压力。晚行动不如早行动,各地方政府没有必要固步自封、画地为牢;主动求变、回应民意才有可能具有更高、更强的公信力。
道理已经说过无数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处于阳光下的权力能压缩以权谋私与贪污腐化的空间,也能对领导干部形成最好的保护;也只有在信息透明度更高的社会里,行政和司法体系才会拥有更高的公信力。因此,各级政府、各地政府在打造阳光权力尤其是阳光财政的过程中,都应当责无旁贷、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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