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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8年,针对高考替考案件,相关专家已经呼吁,解决高考舞弊行为应首先从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入手,同时对现行相关法律进行条文修改或司法解释。7年过去,我国依然没有法律层面的、专门规范考试的立法行动。替考组织者,无论是替考者,还是行政管理人员,大多依然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与替考的蔓延和升级,应该有着不小的关联。此次事件中,替考者只能由所在学校和其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出处理,再次暴露出替考的违规代价之低,这显然不利于传递足够的警示效果。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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