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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川
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通缉令显示,在外逃人员可能逃往的国家和地区之中,逃往美国的最多。(4月23日《北京青年报》)红色通缉令上有一些为人耳熟的名字,比如涉贪2.532亿元的“浙江女巨贪”杨秀珠,携数亿元公款潜逃的原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主任乔建军……这些人潜逃已久,仍然逍遥法外,让人感慨。尽管有些人员曾经被发过红色通缉令,但大部分人员系首次出现在红色通缉令中,这也可看出中央反腐的决心,以及“哪怕外逃人员跑到天涯海角,也难逃惩处”的严肃宣示。这份内容详尽的红色通缉令不仅可震慑外逃人员,也为国内意欲外逃的人员敲响警钟。在为发布红色通缉令点赞的同时,我们也许更应该看到红色通缉令背后的现实命题。
比如,百人中2013年外逃的最多,高达12人,传递的信号或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呈高压之势,一些人看苗头不对,便溜之大吉。而值得注意的是,百人中四分之一拥有多个护照信息,这些人之所以外逃得逞,显然与其拥有多个护照大有关系,这就需要强化监管官员护照。
还比如,百名外逃人员逃往美国的最多,共计40人;逃往加拿大的次之,为26人;而新西兰、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也是相对集中的逃往地。他们之所以以美国为首选,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中美未签订引渡条约。此类的制度性障碍,使一些贪官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当成逃避问罪的避风港。但是,随着中外合作反腐的持续推进,贪官不可能永远逃下去。
再比如,此次公布的百名人员中,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的多达48人。另据统计,涉贪涉受贿比例超60%。这同样值得警惕。对一把手的监督,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有的一把手,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缺乏足够制衡,不仅容易贪腐,还容易造成决策失误。一旦贪腐,后果严重。
当然,并非只有一把手才会腐败,权力不受监督,清水衙门也可刮出油水,权力再小也能成为大贪。比如通缉令中的李华波,就是小官巨贪的典型。据报道,李华波曾任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涉嫌卷走9400万元公款,2011年举家逃到新加坡。更耐人寻味的是,通缉令上并非全是贪官,还有副教授——云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郭欣,隐瞒犯罪所得,逃亡美国;还有普通职工——原江苏省交通厅职工刘全洲,涉嫌贪污,2002年3月外逃。这些“小喽啰”也上了通缉令,传递的信号再明显不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莫犯罪,犯罪了就不让你逍遥。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副局长段大启表示:“红色通缉令一经发布,具有全球布控的效果。”诚然,有了通缉令并不等于这些人很快被抓获,更不等于被顺利引渡,但外逃人员的好日子不会太多了。对于他们来说,最好的出路就是自首。红色通缉令的意义不止于此,一方面通过布控将外逃人员抓获,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的监管部门,扎紧制度篱笆,不让涉嫌犯罪人员有机会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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