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下封杀令:犯罪明星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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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广电总局正式下封杀令,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看样子,广电总局势必要将那些有劣迹行为的艺人“斩杀”以正视听,外界称其为“劣迹令”!
各位读者是不是感觉这个名字很霸气,不过小编认为这个令下得有些迟,但是无可厚非的就是柯震东吸毒事件,广电总局早就已按耐不住自己性子,要把这些搞臭娱乐圈的人好好治理一番,毕竟娱乐圈里艺人吃喝嫖赌太过于放纵,要不然广电总局岂不是成了吃软饭的主儿呢?
此令一出,有人欢喜有人忧,比如说富有正义感的读者们,请为自己的鼓一个掌,当然小编只能“鼓脚”,否则鼓掌就不能继续写下去。至于忧的那无非就是那些犯罪明星们,其次就片商、广告商、电视台等有合作的商家及机构。
从年初截至今日,犯罪明星有李代沫、张元、宁财神、房祖名、柯震东、黄海波、高虎、张默、何盛东、张耀扬,王全安。看样子这些人的确是要把经纪公司给坑死,要不就是害得制片方血本无归。最惨的莫过于柯震东,三部还未上映的电影让片商焦头烂额且不说,删掉主演的戏份就等于删片,估计哭着闹着要抱广电的大腿呢!
犯罪明星不仅受到法律的制裁,公众的指责,形象的毁灭,事业的落败,就连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机会都没有,看样子只能摘下“明星桂冠”成为普通一民才是正道。不过,封杀令并没有说明封杀期限,也就是说何时能够解封犯罪明星并没有特定的时间。
言归正传,犯罪明星被封杀该何去何从呢?
一、改行
对于无期限的封杀,犯罪明星立马“下岗失业”,在未来的日子可能不会再看到他们的身影。但是明星也是人,为了生存下去必须得工作赚钱,那么改行就是他们的首选,至于做什么?可以重操旧业,可以另辟蹊径,同样也可以再次走向犯罪的道路。
二、待业
人一旦成名就会忘我,明星长时间受人追捧,一下子遭到封杀可能会很不适应,大多数的犯罪明星可能等待着解封的日子到来,然后重整旗鼓好好把之前“失业”的本给捞回来!
三、潜业
何谓“潜业”,顾名思义就是潜伏着工作,通俗一点就是依旧工作,但是不挂自己的名就行了。比如说编剧宁财神的《龙门镖局》第二部对制片方影响不大,毕竟宁财神是幕后人员,不像演员那样需要“冲锋陷阵”,需要有脸有型,他只需要挂个不属他名的公司或作品就行了,钱依旧照赚!
四、吃粉
此吃粉非彼“吃粉”,不是真正要去吃粉,而是靠粉丝接济生存。比如说韩庚就是最典型靠粉丝吃饭的,更甚者粉丝还打算集资出钱给他在北京买房,有这样的粉丝还真是活一天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小编何时能有这种待遇,让我活一个小时也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