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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淡定”的房客

(2011-06-18 0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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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杂谈
昨天,折腾了一天,因为我们出租的房子,那家人,因为欠我们的房租不交而被警察强制驱逐的。这句话听来很生硬,似乎背后藏著许多冲突和怨气,其实不然。

警察依照驱逐通知单上的要求,准时在早晨八点到达现场。据我们委托的房产经纪人描述,敲开房门时,正在准备吃早餐的一家人,丈夫、妻子、三个从初中到高中的女儿,都面露惊讶地愣在那里。

警察给他们半个小时的时间收拾东西。半个小时,应该只够把贵重的细软和急用的衣物打包。这期间,经纪人找锁匠换好了新的门锁。

四十分钟之后,警察和房客都离去了。厨房的台子上,放著不得不从烤箱里取出的烤了一半的蛋糕。

按照规定,房客超过三百美金的物品我们要保留两个星期,其余的马上就可以处理。我们当然不会这么绝情,约好三天之后的周末,早七点到晚七点让他们来搬家。

这是看上去彬彬有礼的一家人,男主人在一个知名的日用品连锁店任部门经理,收入丰厚,太太和三个女儿都打扮得花枝招展,过去的信用记录一直良好。当时经纪人对他们唯一的顾虑是只有一个人挣钱养家,眼下美国的失业情况不太乐观,难免让人忐忑。

一年多之后,问题就来了。

房租的支票按时在月初给了,但是因为款额不足而跳票,补给,再跳票,后来改用现金支票应付过去一个月。下个月开始,同样的情况发生,就猜著不是偶然的疏忽了,打过去电话也无人接听。果然,经由邻居处了解,男主人已经失业在家一段日子了。

经纪人送去三天期限的搬离通知,付房租或者搬走,他们选择了沉默。案子转给专门的驱逐事务所,通知送过去,或者上法庭或者搬走。按照抵赖房租者的惯例,大多数房客会选择上庭,这样至少可以再多住半个多月。他们还是沉默。

他们只剩最后一个拖延的可能,就是申请破产保护,这样大约两个星期之后警察上门的时候他们不必马上离开,需要转去破产法庭打官司,至少又要耗去大半个月。

然而,他们既没搬走也没申请破产保护,他们在等什么?在等那个意料之中的早晨吗?他们那天晚上住在哪里里?女儿们能否照常上学?一连串的疑问无法破解。

根据经纪人的描述,我只知道他们对租住的房屋比较爱惜,这一点让我颇为欣慰。楼上三个女儿每个人的卧室里都摆著一个大屏幕电视,地毯上凌乱散落著衣物。当女主人对经纪人要求交出信箱钥匙表达不满时,男主人面无表情地说,给他们吧!

我一直惦记著厨房台子上烤了一半的蛋糕。三天之后,当他们来搬家的时候看到那块可能已经发霉的蛋糕,会很伤感吗?

也许不会,大概是我杞人忧天了。否则他们怎么能在被驱逐的阴影下泰然自若地烤蛋糕呢?

这就是美国人,今朝有酒今朝醉,没有危机意识,没有储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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