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考察完白家遗址之后,我又骑行约半个多小时,来到西北方向的康家村。从东向西,顺着水渠,刚进入康家村,一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就赫然呈现在我的眼前。这是本人到达的第607处“国保”单位!
康家遗址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相桥镇康家村北,年代约在公元前4000年至前2000年之间,属于龙山文化时期。1973年发现之后,考古工作者先后在这里发现300多座房址和两座墓葬,以及陶窑、窖穴和灰坑等遗迹。
喜欢游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朋友,仔细观察一下康家遗址所立的这块“国保”单位碑。你能发现哪里有问题吗?答案在本文结尾处揭晓——
我支撑好三脚架,将相机设定时拍照,刚与“国保”碑合影之后,一位阿姨正好经过。我正要向她询问有关遗址的情况,没想到她竟然先开口:“你是不是文物部门的工作人员?我要向你反应一个情况!”
我和她简单交流了几句,就明白事情的经过:过去,康家遗址的保护范围,只到水渠南侧约30米的地方;前些年,村上的干部将其范围,向南扩大到50多米处道路边上。这位阿姨家的地,正好被划入其中,所以不能再修建任何房屋——
这位阿姨对保护文物并不反对,问题是:原本划定的保护范围,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扩大呢?导致她曾经的宅基地,如今只能种植庄稼。
过去,划定的保护范围
如今,扩大后的保护范围
和阿姨分开之后,我独自骑车围着康家村转了一圈,发现随处可见写有“文物保护区”的石桩。它们分布在水渠南北两侧的田野里,或成排矗立在道路边,或成列隐藏在庄稼地里。总之,在其范围内,都不允许有大规模的建设!
正要离开康家村时,我在田野中又看到一块同样的“国保”碑。上面分明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日公布”的大字,但我心里一直觉得不对劲:这样单调的遗址,在文物保护意识尚不健全的1992年,会被列入“国保”单位吗?
当我回来之后,查阅有关康家遗址的资料时,才发现1992年这处遗址并未被列入“国保”单位,而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25日,康家遗址才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样一来,那位阿姨遇到的问题就很明白了:2001年之后,康家遗址的保护范围之所以扩大,是因为它从“省保”单位升级为“国保”单位,保护的级别自然会随之提升。
最后,我要给临潼区文博系统的同行们说一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意志,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树立。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如果发生错误的话,将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我建议相关部门,将康家遗址前树立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碑中,标注的错误日期“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日”,修改为正确的公布日期:“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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