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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道德人性

(2025-11-26 17: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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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法律  道德  人性

近几年有了更多的接触司法和道德上的问题,“法律,道德,人性”的标题便不可遏制地蹦了出来,结果是有了更多的自己的悲观的看法,个人觉得当社会以更快的速度出台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时候,当道德被社会进一步倡导的时候,人性却被逐渐淡化,甚或被淹没了。人们呼唤法制社会,用以规范人们的言行,或者说法律是人们不该越过的底线;用道德体现人们的言行,期许社会的和谐,人们的安居乐业;那么,人性的光泽又在哪里呢?

个人以为,一个人的一生能够“触碰”到法律层面的“事”会很鲜见,而道德的事——人与人交往中的“流程”,多半是约定俗成的、公允良俗的言行。而最终的明证却是:人性。  

再看我们的现实,一切以“证据”为准,一件事的开始与结尾概莫能外。这就是我想论证本标题下的关键:人性。如若以人性为先导,那么,我们的社会发展一定会呈现出另一番模样。如我们几乎天天会发生的大小交通事故,其中有的本来被撞的他或她是闯了红灯造成的,他或她一定会狡辩,直到交警拿出监控,耽误了一大堆相关人们的时间,也许有监控还是“好说”的,如若刚刚好没有监控,或者刚刚好监控出了问题,这起交通事故就成“断头案”了吗?说到底人性才是最真实的事实。有的时候证据再充分、再能自圆其说,往往的实际却会是大相径庭。如果我们不引导人们“从人性出发”——言行,那么,相当多的人会自觉不自觉的“跑到”怀着鬼胎索要所谓“证据”的一方,因而会支撑起法院门前的门庭若市——看证据;因而有了更热闹的什么“道德谴责”或者“道德绑架”。因之我个人疾呼切莫忽视归根到底的:人性。一旦“人性”崩盘,即便输掉了“判决”,输掉了“道德”,对整体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又还有什么意义呢?到底谁最应该始终保持清醒呢......

2025年11月26日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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