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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明确处罚“违章”驾驶各种车辆的行为

(2025-09-29 18: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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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文化

建议明确处罚“违章”驾驶各种车辆的行为

今(29日)上午10点多,个人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至工农路路段,一黑色轿车敞着副驾车窗,眼看着司机在膝上摆弄着手机,工农路段只能对开一线车,车速都不会太快,自己同该车并行了大约50多米,司机仍然边开车边低头点是着手机,其前车早已经开走,其后车多转去不同的方向,故该车不以为会影响到谁,其实任何的安全对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如斯,不是他会被撞,就是他会撞到别人。于是,突然想建议驾驶车辆使用手机等同酒驾、毒驾“入刑”,即不论发生怎样的交通事故都该将驾车使用手机“入刑”。开车摆弄手机人应该不在少数,如果注意观察十字路口几乎每天都会看到,绿灯时在第一位的车不动(不是第一位的车也有),十有八九是在低头看手机,招惹的后车鸣笛,故驾车使用手机已经到了非“入刑”不可的时候,当前,迫切的是将其“入刑”进一步细化(条文)。目前,尚未听说有驾车使用手机被处罚的。

其实,何止是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如私家的电动车,自行车上,装上手机支架的越来越多,最早恐怕从外卖员电动车开始(外卖员电动车应当允许使用其导航),而其它非机动车行驶途中使用手机,未见得他(她)们有多大的急事,我个人以为应该有明确规定,使用手机的非机动车辆如遇到急事也应该像机动车辆一样,停靠到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地段使用电话。

目前,非机动车辆无所顾忌地“闯红灯”已成为本市的一大景观,代之而起的是各个路段随意的乱停、乱放、乱骑行的各种非机动车辆。有着“从众心理”的人们驾驶着机动车辆也迅速“跟进”。也是今天中午,也是工农路路段,被一辆白色轿车逼到公路牙子边,他并没有打转向灯或者双闪灯要停车,自己只好又绕到机动车道超过它。如果我们对城市的治理,特别是交通的治理,还停留在这样的一种昏昏欲睡,得过且过时期,造成的后果就是:人们的自我膨胀,只有我有路权。形成一座“落后”的城市景观。看一座城市的现代与否,我以为看看她的交通状况就足够了。

2025年9月29日18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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