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五个月和三个月的尴尬

(2024-10-15 17:03:34)
标签:

文化

五个月和三个月的尴尬

今年5月9日上午上诉到市中院的一个几万元的案子开庭,今天(10月15日)再次电话中院仍未出判,同一个月前的答复还是“快了”。五个多月后等到了这样一句话。也许复杂的案子与小的案子都一样吧,前者要仔细故而要花时间,后者轻如鸿毛可以随意搁置,这该是“惯例”吧?这能是“惯例”吗?所以并没有着急、气恼,守时与尽责的行业还有吗?

10月10日上午在外地适应场地准备比赛时接到了上级纪委的电话,说是递交的申诉材料纪委“不予受理”,问其原因,对方语焉不详,不过建议走司法程序。返回家后首先查阅了时间,自己是在7月12日上报的,近三个月得到的答复是“不予受理”。其次,向纪委递交申诉,是所在单位正式答复自己上访文件中提到的应该报告给纪委,他们自己在自抽嘴巴。

五个月和三个月,司法与纪委该是多么严肃的机构,如果不守时、不尽责会是什么后果呢?好在早有所料,并没有激动自己。至于司法已经留下了记录,至于上级相互的推诿,至到纪委的“不予受理”,不过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暗淡自己的尊严而已。

申诉到了第七个年头,见识到了左右逢源、虚张声势,经历并不灰暗,故“五个月和三个月”又值得这么念叨吗?

曾经闪过“放弃”,想到底,如果被“正名”以后,又会有什么意义呢?也许很简单吧,如果一池水中有垃圾袋子、废弃矿泉水瓶子,用自己的一臂之力清除干净,这不是好事吗?还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理解吗?方枝不识荒沙地,秋雨已深不识年。

2024年10月15日17时02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