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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荣枝案的概述

(2023-01-25 21:37:50)
标签:

法律

关于劳荣枝案的概述

最高院复核判决劳荣枝死刑一案,正在走着程序,由于该案的特殊性,引起关注是必然的。自199911月逃匿了20年的劳归案至今的三年间,尽管司法做出了裁决,社会的关注度始终不减,甚或更烈,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的“新闻热度点”,也更超出了劳案本身。我记不清自己写过多少篇评论了(也有被屏蔽的),今天也还想“烂笔头”一下。

我以为劳案,应该概述为三个层面:司法层面,劳案本身和关注者的舆情。其一,关于司法层面,劳案的辩护律师提出的在一审劳案过程中的司法“漏洞”,即便是对的,我个人以为法庭都应该当场驳回,可以做另案起诉。正如我个人已经发表的评论,司法程序不能先行定义为:正义,只能是正确与否,司法程序正确,大概率会带来案件裁决的正义更高,但司法程序正确不能等于正义,我们不能再纠缠在此问题上了。其二,劳案本身的事实到底如何?方是劳荣枝是否改判极刑的实质,不管劳本人及其家属,也不管所谓劳的律师团队做出了怎样的举动,比如否定“不是劳荣枝的笔迹”;“殷某被杀的时间” 再鉴定;律师募捐给小木匠家属钱财;有“好心人”驾车千里到法庭作证,想说明劳是被法子英“胁迫的(根本没有证据)”等等都不可能左右最终的死刑复核。其三,舆情方面不少律师,还有心理专家,和一般的民众在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本来不是什么坏事,我们既不能一概否定街谈巷议,也不能因此而不做裁决。比如说劳在狱中很节俭,把其家属给的生活费积攒三年剩下一万多元补偿给了小木匠的家属(加上的逃匿20年在身的3万多元,按裁决给了小木匠家属),那么我想问,既然劳这么知冷知热,怎么20年仅仅积攒了3万多元?从她的叙述中,她在逃匿的20年间“凭本事”生活的不错,那怎么20年才仅仅积攒了3万多元呢?如此怎么自圆其说劳是一个“不爱虚荣”,“知道感恩”的人呢?没有过脑就不要再瞎扯了。

我还想重申两点不满意,之一,此案为什么扯皮了这么长时间?之二,被害人的亲属们为什么发声如此之弱?你们的亲人被害了,即便劳不是杀人犯,甚至没犯什么绑架罪;抢劫罪,至少是劳引诱你们的亲人赴死的吧?你们为什么不出来发声?难道仅仅是为了“面子”吗?

2023125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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