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交规、时间与灰色心理

(2022-09-17 11:15:50)
标签:

时评

交规、时间与灰色心理

当一座城市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更多的时候,“交规与灰色心理”便也会更显著地表露出来,也就是说只要出门就会无一例外地加入到“交规与灰色心理”的演绎中。

我天天会遇到考“交规”的情景,特别是自身“八·七交通事故”后,得出的结论是:一旦出门就要时时提防不守“交规”的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常常遇到的是你按绿灯行,遇到闯红灯的车辆(单就车辆而言闯红灯的少了,但因车辆增多不规范行驶、违停的多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你要避让他们。如果你是长距离的外出,如此耽误的时间可想而知。在现实生活中,如此的情况会天天遇到。没有什么男女、老少的区别。因为“习惯”,也不再为自己停在红灯前,眼看着身边的人们闯红灯而常常剩下孤单的自己而尴尬了。如果遇到特例,耽误的时间就会更明显地显现出来,如刚刚过去的87日一早,自己驾车绿灯直行,突然冒出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刹车不及撞到,赶快呼叫了110120,那伤者无大碍,但耽误了三个多小时。遵守交规,出事的大概率会很低,换言之出现交通事故大概率一定是违反交规所致。

“红灯停,绿灯行”是非黑即白的事,但我们现实生活中却会有大量的“灰色地带”,除去怕挨罚的车辆,绝大部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都存在“灰色心理”,没有交警、辅警“闯红灯”不会有事,而在“不起眼”的十字路口,“闯红灯”更是司空见惯,有的路口则是一个人“闯红灯”的没事,会带动其后的“闯红灯”者们,这就是“灰色心理”带动出的“从众心理”。属于省会城市的石家庄市,天天上演着这样的境况。那么为什么会“正不压邪”呢?其一,惩治不到位,方法不得当,如对“闯红灯”的人们,罚款5元、10元不是争吵,就是人们的不在乎,个人以为是学生就要通知学校(现在的学生都穿校服),上班的通知单位,退休的通知居委会,给出一定的挂牌,或让其做公益等等。其二,不能治标不治本,如本市采取的电动车一律戴头盔,说是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其实根本上是电动车违法“交规”所致。也就是说交管部门下了大力,电动车主上了牌照,花了钱财没有触碰到人们的“灰色心理”,这样的城市治理水平不是过低了吗?其三,处理交通事故“和稀泥”,如在处理自己“八·七交通事故”时,给我们事故双方放了十字路口监控,明明是电动车主闯了红灯所致,交警说人家是弱势群体,出具的“认定书”是各承担一半的责任,这样的处置结果(该中队还是什么“先进”),难道不是助长人们的“灰色心理”吗?以上种种又怎么能彰显一座城市的“交规”对保障市民有为呢?

还有更可怕的是这种“灰色心理”导引出更多的人们的:恶,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谓“被害人”无休无止的“诉求”,不仅不真实,而且是多闹多得,正不压邪。

也许以上的“感悟”过于悲观,但本市的现实不就是如此吗?

20229171103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