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了一周,继续写管制系列。之所以休息一下,并不全是没有时间,没有观点,而是感觉博客更新的速度快了些,需要调整一下节奏。现在差不多了,继续吧。
所谓限制市场份额,是监管部门强制限制某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上限,超出则给予运营商以惩罚。目前在业界传得津津乐道的是当年韩国SKT被告知市场份额不得超过50%,如果再有用户到营业厅需要入网,SKT就要派专车将客户送到竞争对手的营业机构。这种方式的目的是压制优势运营商继续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其理性增长,不要采用杀鸡取蛋的方法把市场搞乱。当然,这种方式对市场竞争的负面影响是一目了然的,因此采用此种政策的时间不宜长,而且弱势运营商应积极利用这样的时间窗口壮大自己,让自己具备与优势运营商竞争的条件;否则,不管是此种政策时间过长,还是弱势运营商在政策的保护下不思进取,都会放大“限制市场份额”这一管制政策的负面作用。
时间不宜长,但并不意味着易操作,客观来说,这个政策的可操作性是最差的。其一,用户数、收入、利润等都是企业内部信息,监管部门往往拿到的都是各运营商上报的数据,这个数据被有意修改的可能性很大。移动在资本市场披露的用户数是扣除了部分低价值客户的,应该说实际在网客户数比公布的数据要多,这在资本市场是许可的。而其他运营商上报的数据是虚是实,我就不敢说了。拿这样的数字来衡量实际市场份额,恐怕数据不一定准确。其二,当年韩国管制的时候,SKT是稍稍超出50%的占有率,降下10%来还是可行的。而移动现在的市场占有率有多高,降到多少合适?其三,数据如何收集,如何计算?所谓的限制份额是针对用户数还是收入还是利润?是分省还是全国?等等。总体来看,“限制市场份额”的政策把握起来难度非常大,操作困难,真要实行的话运营商之间就有打不完的架,吵不够的嘴,运营商和监管部门的精力全在打架劝架协调上,还有多少时间和精力用在发展的正路上?
听取大家意见,控制在千字之内了。还有些空儿,说一说十八兄,你没看懂史老师最后一段话,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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