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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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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在吴某和李某侵权纠纷一案中,被告李某提出管辖权异议,B市A县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李某不服裁定向B市中院提起上诉,B市中院经审查对本案进行了不开庭审理。
【问题】B市中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案】正确。
第二审人民法院(B市中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李某仅仅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民诉法解释》第331条第1项。
得分点:正确(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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