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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13民诉小案例

(2022-07-13 22:26:32)
标签:

调解

另行起诉

分类: 文化提升

【案情】蓝天公司与阳光公司订立汽车买卖合同。因蓝天公司资金不足,未付余款10万元。后阳光公司将蓝天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蓝天公司支付价款5万元。阳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并增加了蓝天公司还需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问题】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阳光公司新增的诉讼请求?

【答案】二审法院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阳光公司另行起诉,阳光公司和蓝天公司同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法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26条。 得分点:二审法院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阳光公司另行起诉(双方同意;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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