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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08民诉小案例

(2022-07-08 20:28:43)
标签:

小额诉讼程序

分类: 文化提升

【案情】李星云有祖传宝剑“龙泉”一把(市价1万元),其好友张子凡借用该宝剑观赏后拒不返还,为此李星云诉至A县法院,要求张子凡返还宝剑“龙泉”。法院受理案件后,二人为节约时间一致向法院建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问题】法院是否可以采纳该建议? 【答案】不可以。 基层法院(A县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本案为返还原物)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因此,本案不符合小额诉讼适用条件,法院不可以采纳该建议。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65条。 得分点:不可以(事实清楚;张子凡借用该宝剑观赏后拒不返还是返还原物案件;简单金钱给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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