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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06法律专业问题判断(一)

(2022-05-06 19:18:02)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属于合同当事人,债务人违约的,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只发生在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情形下。

3、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商品房广告不是要约,是要约邀请。

5、要约的撤回必须先于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

1、错误。第三人不属于合同当事人,债务人违约的,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错误。合同未成立的情形亦会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本题说法过于绝对。

3、正确。

4、错误。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商品房广告具体明确并且有重大影响的是要约。

5、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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