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503法律专业问题判断(一)
(2022-05-03 14: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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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的主体辨认物品 |
分类: 文化提升 |
1、通缉的执行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2、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3、人民检察院组织辨认的,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七件,照片不得少于十张。
4、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几名辨认人同时进行。
5、使用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材料,应当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
1.错。通缉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
2.对。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3.错。人民检察院组织辨认的,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十张。
4.错。应当个别进行。
5..错”
1、通缉的执行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2、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3、人民检察院组织辨认的,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七件,照片不得少于十张。
4、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几名辨认人同时进行。
5、使用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材料,应当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后方可作为定案依据。
1、错误。通缉的执行主体只有公安机关。
2、正确
3、错误。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
4、错误。辨认应当单独进行。
5、错误。对于使用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材料,如果可能危及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暴露侦查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不在法庭上质证,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