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419民法法律专业问题判断(一)
(2022-04-19 12:34:50)
标签:
365隐私权民事责任 |
分类: 文化提升 |
1、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其他参加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3、民事主体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4、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应当适用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5、行为人发布的文学作品,仅其中的情节与特定人的情况相似,不承担民事责任。
1、错误。《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除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外,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3、错误。只有“自然人”才享有隐私权,而民事主体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4、错误。对于私密信息,仅在没有隐私权保护没有规定的情形下,才适用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5、正确
前一篇:220419刑诉小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