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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11民法小案例

(2022-04-11 11:38:15)
标签: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分类: 文化提升

【案情】2017年11月24日,刘某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某省有限公司A市分公司营业厅办理业务。业务员了解刘某的申请内容后,遂要求刘某填写一份业务受理单,完成之后由业务员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刘某留存一份。

【问题】刘某与A市分公司订立的电信服务合同何时成立?何时生效?为什么?

【答案】自刘某和A市分公司签名或盖章时成立和生效。本案中,该电信服务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刘某、A市分公司签名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当事人之间也不存在另行约定。因此,该合同在依法成立时生效,即自刘某和A市分公司签名或盖章时生效。法条依据为《民法典》第490条第1款、第502条第1款。

得分点:自刘某和A市分公司签名或盖章时(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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