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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18【民法】重点法条如下

(2022-03-18 12:12:45)
标签:

民事权利

物权法定原则

不当得利

民事法律行为

分类: 文化提升

《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116条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122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137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138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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