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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自驾返乡”隐喻行政越位下的市场失序

(2013-01-22 10:50:43)
标签:

纳什均衡

出租车

回乡

广州

公共性

分类: 社会评论

禁止“自驾返乡”隐喻行政越位下的市场失序

 

 文╱程思明

 

   “广州的出租车不能随外地‘的哥’们回老家过年了。”日前,广州市交委副主任颉亚林向记者证实,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来临,为了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保和谐,要求凡广州市籍的营运出租车,承包司机春节期间一律不得擅自驾驶自己承包的营运出租车回乡,否则注销承包合同。(2013年1月21日《人民日报》)

 

  作为交通部门,本应凭借着行政权利来加强出租车行业规范化管理,从而使市场、乘客、出租车之间达成一个稳固的“纳什均衡”,可此番广州市交委所实行对“外地‘的哥’回老家过年限制”的规定,却难以称得上是一种正常的行政管控。暂且不论其单方面禁绝的行为是否真正会缓解春节期间的交通状况,仅就是这种政策中的强制色彩,也无不闪现出一种对市场调节下的权利“越位”。

 

    尽管广州市交委针对该政策的制订,用“如春节期间司机将营运出租车开回家探亲,可能会出现打车难的情况”的分析来力图消逝民众的质疑,但其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现实,那就是在春节时期出租车减少的同时,外来人口也将相应地递减。如此情形之下,不但不会与需求市场中的供求关系产生冲突,而且也不会出现打车难的现象。况且,在平时的高峰期,广州市的公共交通尚且能够通满足众多人口的运载能力,为何在人口大面积相对减少的情况下,却要用这种“限制的哥回家”的政策来提高微乎其微的运力呢?

 

   就目前而言,尽管出租车市场并非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纯粹竞争性市场,但其现有的行政管控却使得出租车具有市场化与公共化双重身份,而这样的身份特征一旦因利益分配不均,就会产生一种部门与市场之间的权益纠葛。这势必就会出现,当不合理的出租行业“份子钱”广受诟病之际,交通部门却说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交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运营;而当民众为出租车行业遭遇垄断运营的批驳之后,他们却说出租车应该属于市场化运营。

 

   比如去年广州交委客管处组织公交代表座谈在讨论出租车价格问题时,该处副处长黄迎进就认为,出租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交工具,不能单靠政府企业让利来维持。而吊诡的是,恰恰到了今年春节前夕,由于考虑到运力紧张,同样作为广州的交管部门,却用以禁止“自驾返乡”这种变相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管控提高运力。

 

  事实上,这样一个迥异答案所揭露出的是当前出租车市场化运作与政府管制运营的弊病,而围绕着有关“的哥是否应当被行政干预回乡”的讨论,显然也不应该剥离出这种现有的政策层面。遗憾的是,我国市场化水平还不够高,单纯依靠政府的管控和独自放任出租行业的市场化运营方式,都难以达到适应市场需求的目的。在此情形之下,显然唯有实现通过对行业利益与部门利益之间的利益均衡,才能够避免那种因损害的哥单方面权益所导致的问题出现。

 

    这就要求,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其首先应当扮演好一个“守夜人”的角色,厘清出租行业市场化与公共化的职能分配,特别对于一些涉及市场化运营的部分,不能够用行政方式“越位”或者干预市场行径的出现。就此而言,广州市交委如果早在这个禁止“自驾返乡”的政策之初就考虑到外地司机的利益,通过缩减当月份子钱,过年奖金等经济因素利导等方式来调节市场运营,或者是采取其他措施提高运力来平衡公共交通的能力,那么也就不大可能让这种单边化损害“的哥”利益的措施出现了。

 

   《贵阳晚报》:http://www.gywb.cn/main/view/id/2062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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