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常规剂量临床即可取效
(2023-02-25 08:05:20)
古人云:“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如何确定中药的最佳用量,获得最大的疗效的同时不良反应最小,值得医者探讨。
中医用药剂量轻重,一般为:病重、急、体实,用大量;病轻、慢、体弱,用小量。但这是相对而言的,具体用多少剂量最佳,临床上还是模糊的。
为了验证中药用量大小的疗效差异,笔者曾做过临床对比。慢性病证,如脾胃虚寒的腹痛、腹泻,分别用常规剂量的附子理中汤(一剂总重60克左右)和附子理中丸,疗效无明显差异;感冒初起,对同样发热至39的不同成人,分别用大剂量(其中总重220克,金银花45克)和中小剂量银翘汤(其中总重108克,金银花15克),疗效无明显差异。通过数次临床试验,结论都是大剂量与中小剂量用药在临床疗效上无明显差异。
中药用以治病,是利用其偏性纠偏,过则伤人。正如徐大椿的论述:“圣人之所以全民生也,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禽为益,五菜为充。而毒药则以之攻邪,故虽甘草、人参,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总体来讲人生病是因为阴阳失调,运用药物的四气五味,意在调整阴阳,恢复平衡,而不是用药物与病邪抗衡。一颗附子理中丸约5克,一服汤剂附子理中汤能制成几盒附子理中丸,而他们的疗效有时是相同的,这就需要医家考虑用哪一种剂型、剂量最优。叶天士的方被戏称为鸡毛蒜皮,但都能起沉疴。
笔者统计四川名医蒲辅周医案其中一册,共涉及内、外、妇、儿及其他验案122例,每首方包含10~13味药,总重在60~70克左右。其中,仅有一例重证乙脑,体温39.6的患者,用药共10味,石膏用至60克,药物168克。书中多则重症顽疾的验案,都是小剂量用药。
大剂量多药同煮时,各药的成分会被药渣相互吸附去不少,亦等同于中小剂量药物的有效成分。
一般每服中药煎至300~400毫升,分2~3次服用。有些药物在300~400毫升时已达到饱和浓度,不再溶解析出,所以大剂量只是白白浪费了药材。
人体对物质的吸收和利用是有限的,多余的物质会被排泄。就比如一天吃十个鸡蛋和只吃三个,人体对其中营养的吸收量是一样的。人体在生病的情况下,吸收能力是相对较弱,慢性虚弱性疾病患者更是如此,多余成分还会增加肠胃负担,不利于病体痊愈。
以上论述,仅限于正规品种的合格药材。虽然现代中草药以种植为主,但同品种药物功效相差不会太大。笔者通过多年的临床实践发现,普通疾病用药中小剂量即可取效,不必用量过大。所谓中小量,即有效量,是药典和教科书的规范用量,亦是历代医家千百年用药经验的总结。(蔡华 山东省潍坊市康复大药房)
•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中药剂量变化对疗效产生的影响大致有量变致新、量变致平、量变致反、量变致毒四个方面。
•仲景用药悉据辨证,一方多用则全在药量的调整,而药量大小又依病情需要而定,可谓灵活多变,毫不拘泥。
•近年来关于中药量效关系研究主要包括基于数据挖掘、临床用药经验以及基于中药有效成分含量找出其物质基础及量效关系等方法。
众所周知,取得临床佳效的前提是组方合理、用药得当。这不仅涉及药物的选择,而且还关乎药物的用量及其配比。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中药剂量变化对疗效产生的影响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量变致新,即在某一剂量范围内,方药随着剂量的改变而疗效会更好;二是量变致平,即超过一定的效应量,即使再增加用量,疗效也不会发生明显变化;三是量变致反,即由剂量改变产生的药物双向调节作用;四是量变致毒,即方药剂量超过一定范围后,会产生毒副作用。业内为此甚至有“中药不传之秘在于量”的说法,并一直困扰着中医学的临床与教学。兹对中药的量效关系作一粗浅探讨。
仲景用药示范
《伤寒杂病论》被后世称为“方书之祖”,不仅因其方药精当,更因其用量考究,锱铢必较,其法度对后世医家影响甚大。关于药量的选定,该书有多种做法:
一是药味相同,因药量调整而方名变更、主治变化。在仲景看来,药量调整其方已变,因而出现同方异名。如桂枝汤主治太阳中风证,桂枝增加二两后更名为桂枝加桂汤,以主治奔豚气;芍药加倍后更名为桂枝加芍药汤,则主治少阴腹满时痛证。再如小承气汤主治阳明腑实证,方中厚朴增加五两、枳实增加二枚后名为厚朴三物汤,主治气滞腹部胀满便秘;大黄增加二两、枳实增加一枚后名为厚朴大黄汤,主治支饮兼腹满、大便秘结。又如半夏泻心汤主治寒热互结之痞证,甘草增加一两后更名为甘草泻心汤,以主治胃气虚弱之痞证。另有桂枝麻黄各半汤与桂枝二麻黄一汤、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与桂枝附子汤、四逆汤与通脉四逆汤、抵当丸与抵当汤等,均属药同量异而名易、主治有变者。
二是药量选定以病情等为据。如生姜在治疗血虚寒厥的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中用至半斤,在主治虚寒里急的小建中汤中、主治外寒内热的大青龙汤中用至三两,在主治太阳轻症的麻黄桂枝各半汤则用一两。但又不尽然,如附子在治疗风湿留着肌肉的桂枝附子汤、去桂枝加白术汤中用三枚,而在治疗阳衰危重症的四逆汤、真武汤、白通汤等方中仅用一枚,其意在水火两衰、心肾交惫之际,回阳太猛易致伤阴。此外,药质重者量大,质轻者量轻,如生石膏、赤石脂等用量较大,花叶之类用量较小。例外者则如旋覆代赭汤中代赭石不过一两,而旋覆花却用至三两。
三是药量因证候环境不同而悬殊。如石膏在白虎汤及白虎加人参汤中均用一斤,在麻杏石甘汤中石膏用量为半斤,而在麻黄升麻汤中只用六铢;生地黄在防己地黄汤中用二斤、炙甘草汤中用一斤、百合地黄汤中用了一升;桂枝在桂枝甘草汤中用至四两,肾气丸中用一两,五苓散中用半两,桂枝二越婢一汤用十八铢;大枣在炙甘草汤中用三十枚、十枣汤中用十枚;桃仁在桃核承气汤、大黄牡丹汤中均用五十枚,在鳖甲煎丸中只用二分。
由此可见,仲景用药悉据辨证,一方多用则全在药量的调整,而药量大小又依病情需要而定,可谓灵活多变,毫不拘泥。至于用药配比,仲景并未提出严格要求,而后世不少医家的体会是,对其组方用量不宜轻易更动,以遵方守量为佳。只是应注意,由于仲景方中药量单位不统一,如斤、两、分、铢、升、斗、方寸匕、钱匕、个、枚、尺、合等,而由于认识不一,折算有异,为后世用药定量带来诸多争议与不便。
后世用药体会
张元素曾言“仲景药为万世法”。仲景之后,历代以其方药为圭臬,并根据所处的时代及自身的实践,在方药研究上取得了显著进步,突出表现在:药物品种大量增加,临床用药的选择范围得以拓宽;挖掘出民间大量的验方、单方;对药物性能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基本确定了药物用量的大致范围,认识到病重药轻难奏效,病轻药重易伤人,即如《证治要诀》言:“药病须要适当。假使病大而汤小,则邪气不屈……犹以一杯之水,救一车薪,竟不得灭,是谓不及。”
关于用量,一些时方名方每有不同寻常之处,无论大小都体现出了组方者的圆机活法、匠心独运。其量大者,在张锡纯的自创方中相当常见,他在《医学衷中参西录》“论用药以胜病为主不拘分量之多少”专论中,认为:“用药所以除病,所服之药病当之,非人当之也(唯用药不对病者则人当之而有害矣)。乃有所用之药本可除病,而往往服之不效,间有激动其病愈加重者,此无他,药不胜病故也。病足以当其药而绰有余力,药何以能除病乎?”为此临证常见重用生石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赭石等三至四两。另有镇肝熄风汤用牛膝一两,意在引血下行、折其亢阳。此外王清任的补阳还五汤,黄芪用至四两,旨使气旺而血行。
其量小者,如《和剂局方》的人参败毒散,《寓意草》谓其“用人参三五七分入表药中,少助元气以为驱邪之主,使邪气得药一涌而出,全非补养虚弱之意也。”再如《外科证治全生集》中的阳和汤,用大量熟地(一两)配小量麻黄(五分),则补血而不滞腻,通络而不发表。又如《医学衷中参西录》中的定心汤,方中用乳香、没药各一钱,意在补心血、敛心气、安心神的同时,佐以流通气血而不滞。还如《傅青主女科》中的完带汤,以柴胡(六分),陈皮、黑芥穗(各五分)之轻,配白术、山药(各一两)之重,岳美中认为“大者补养,小者消散,寓补于散,寄消于升,用量奇而可法,不失古人君臣佐使制方之义。”
有关细辛的用量,一直存有争议。仲景方中用量在一至六两,而宋代陈承《本草别说》谓“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则死”。受此影响,其后竟成“辛不过钱”之训,《中国药典》即规定用量为1~3g。但对此持疑者不少,如近代章次公认为“此仅可以论末药,而不可以论汤药。细辛入汤剂,钱许无妨”。河北省名老中医刘沛然的《细辛与临床》中,细辛更是用至10~200g不等。
量效关系研究难点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用最小的药量获取最佳的疗效,是中医学千百年来一直追求的目标,也是研究的一个难点。其难主要在于其间的关联因素太多,复杂程度超出想象,诸多的变量会产生难以尽数的变化。
药之差异中药大都源于天然,禀受天地阴阳之气而具有某种气味之偏。在其成为药材用于治疗的过程中,药量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药材质量,与品种、种植、产地、采收、炮制等都有关联;再如药物配伍,相互间关系错综复杂;又如煎煮方法,涉及用具、浸泡水量、煎煮火候与时间、煎出量、煎煮次数等;还有服药方法,仲景所用即有日一服、日二服、日三服、日五服、日六服、日十服、日夜连服、顿服、少少频服、少少含咽等方法。
人之差异辨证论治具体表现为“三因制宜”的个体化治疗。就具体治疗过程而言,与个体相关的如性别、年龄、体质、性情、饮食、作息、环境、地域,甚至于文化程度,以及现病的病因与诱因、发病季节、发病时间、急缓轻重等,无不对疾病的诊疗产生影响,药量也应考虑随之调整。
近些年来,中药的量效关系日益受到重视,开展的大量相关研究的主要方法包括:一是基于数据挖掘,即通过对文献中以往用药经验的梳理,推导出剂量与功效的关系,但其仅是对个别医家或个别方剂的总结,代表性不足;二是基于临床病证,即以临床为出发点,通过对名老中医临床用药经验的分析,找出量效的关联与特点,但存在周期较长、干扰因素多、伦理限制等问题;三是基于效应物质,即从中药有效成分含量入手,找出其物质基础及量效关系,但由于中药具有多成分、多途径、多靶点的特点,又是在组方环境下发挥的综合性作用,相互间发生的反应与变化难以控制、不计其数,研究工作量巨大,且结果往往出现与临床用药不一致的现象。
综上所述,通过长期临床实践,中医学对于许多常见病证已摸索出一个基本的药量规律,但此量并非普适,尤其是一些疑难病证。历代医家为此尝试超常规用药并积累了大量经验,应用时却又大都难以复制与推广。而现代有关中药剂量的研究,绝大部分还属于描述性和验证性研究,远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中药剂量确定体系,对临床的指导作用非常有限,且研究中也还存在着诸多困惑与难题,如示范方药量效关系研究对形成方药剂量理论的局限性,剂量范围的扩大带来潜在临床用药安全的问题,剂量范围的扩大应用与药材资源紧缺的矛盾,源于各个层面的海量、复杂数据的整合利用分析问题等。由此看来,中药用量欲做到精细精准、量效明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朱光
很多人选择服中药治疗疾病,但是在使用起来有很多注意事项要了解,否则不仅影响药效还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因此为了自己健康在服药期间一定要跟医生咨询有关忌口事宜。
忌辛辣食物
辛辣食物从中医角度来说本质上都属于辛、温的食物,如果同时服用一些清热排毒的中药就会因这些食物而减少药效。有些中药本身就会对肠胃造成刺激,如果同时再食用辛辣刺激的食物,无疑会加重对肠胃负担,因此在服用中药的时候一定要忌辛辣刺激食物。
忌生萝卜
生萝卜有破气以及消食的效果,如果患者服用人参以及黄芪等滋补类中药同时吃萝卜,就会大大减弱这些药材的药性,因此为了保持药效,需要避免食用生萝卜。
忌浓茶
茶叶中含有鞣酸,进入人体之后会影响中药吸收,也会降低疗效。不管是服用哪种药材一定要忌浓茶,如果不习惯喝白开水,可以适量选择淡茶,而且喝茶需要在服用中药之后两个小时才可以,以免影响中药的药性。
忌生冷食物
生冷食物本身就会对肠胃产生刺激的作用,会影响到消化系统的吸收功能,如果在服用中药的时候还同时食用生冷的食物,就会影响到药物成分的吸收,也会影响到药性,同时还会伤害到肠胃。
忌海鲜鱼类
有些中药具有挥发性,在服用的时候要忌食、少食鱼类以及海鲜类食物,以免影响到药效的发挥。特别是一些呼吸道以及皮肤病患者,更需要远离海鲜类食物,以免过敏症状发生。
远离油腻食物
油腻食物在进入肠胃之后会影响到肠胃吸收药物,会降低药效,因此在服药期间一定要远离油腻食物,尤其是那些本身患有高血脂症、高血压的患者。油腻的食物在平常生活中就要少吃,如果跟中药同时食用,不仅会影响药效还会让病情更加严重。
不吃绿豆
绿豆属于寒性食物,可以达到清热解毒的效果,但是绿豆却可以解温热性中药的药效,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在食用中药期间还是远离绿豆为好。(胡世云)
中药治病,正确的服用方法是保证疗效的前提。清代名医徐大椿云:“方虽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则非特无功,而反有害。”服法中忌口是一项重要内容,所谓忌口即服用中药时饮食方面的禁忌。
《本草纲目》中也有许多服药忌口内容,如甘草忌猪肉、菘菜、海藻;黄连、胡黄连忌猪肉、冷水;苍耳忌猪肉、马肉、米泔;桔梗、乌梅忌猪肉;仙茅忌牛肉、牛乳;吴茱萸忌猪心、猪肉;丹参、茯苓、茯神忌醋等。2015版《中国药典》一部(中药)记载服药忌口112条之多。
服药忌口是人们经过长期临床实践的总结,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阻碍药物吸收的食物
油腻、肥厚、生硬的食物,不易消化,阻碍药物吸收,无论服用何种药物,都应避免,这属于服药忌口的一般通则。如《本草经集注•序录》载:“服药不可多食肥猪、犬肉、肥羹、鱼鲙腥臊。”《千金要方•服饵》载:“凡饵汤药,其粥、食、肉、菜皆须大熟。熟即易消,与药相宜;若生则难消,复损药力。”
改变药物药性的食物
某些食物会改变某些药物的药性,降低药物的疗效。服用滋补中药时,忌食生冷、油腻食物;服用活血化瘀药时,忌食蚕豆、鱼、酸冷食物;服用温里药时,不宜食生冷瓜果等;服用清热药时,忌服烟、酒、薤、姜、花椒、胡椒等辛辣之物;服用化湿药物时,忌食生冷瓜果、饴糖、糯米、猪肉等。
会加剧病情的食物
有一类食物称“发物”,容易诱发某些疾病或加重已发疾病。
如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
海鲜类大多咸寒而腥,如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如哮喘、荨麻疹症。
发物易引起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以及诱发痼疾等,常见的发物有羊肉、猪蹄、鹅肉、牛肉、海鲜、香菜、韭菜等。治疗皮肤疮疡肿毒,禁食发物。
和药物同用后导致其他病变的食物
有些食物和药物同用后会导致其它病变或不良后果。如《东医宝鉴》载:“服地黄、何首乌,人食萝卜则能耗诸血,令人发早白。”意思是服用地黄、何首乌时,食用萝卜,则会耗诸血,使人头发早白。
总之,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心烦失眠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炸食品等。(曹臣)
摘自2022-4-28中国中医药报
本报记者 冯瑶
民间素有谨慎食用“发物”之说,有人认为“发物”可能诱发发热、发疮,甚至使肿瘤患者病情加重。这是真的吗?下面就来一起看看。
何为“发物”
广义的“发物”是指会对健康人或患者造成诱发疾病、妨碍治疗、加重病情等不良影响的一类食物。狭义的“发物”主要是指能导致过敏反应性的食物。所谓的“发”,可以理解成诱发、引发、助发。原本有慢性疾病的人,体内存有伏邪,如果吃了“发物”,就可能诱发原有的慢性病,导致疾病反复发作。下面列举部分属于“发物”的食物。
水果类:芒果、菠萝、桃、杏、李、樱桃、猕猴桃、苹果、草莓等。
光敏性食物:泥螺、雪菜、莴苣、茴香、苋菜、荠菜、芹菜、萝卜叶、荞麦、香菜、马齿苋、马兰头、芥菜、无花果等。
坚果类:核桃、杏仁、花生、腰果、开心果等。
高蛋白类:鸡、猪头肉、牛肉、羊肉、狗肉、豆制品、蛋、奶,以及鱼、虾、蟹、螺类、贝类等。
辛辣刺激物:葱、姜、蒜、花椒、辣椒等调味品,以及酒类等。
“发物”为何会诱发疾病
首先,因为某些“发物”中含有的异体蛋白是一种过敏原,可能引起或加重许多变态反应性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湿疹等。
其次,食物都有寒热温凉、酸苦甘辛咸等明确的四气五味特性,日常食用应根据个人体质选择,用之不当就会引起疾病。如已有发热、咳嗽、尿黄等明显热性症状的人,食用羊肉、韭菜、生姜等热性食物就会加重病情。这时,羊肉、韭菜等就成了“发物”。《素问•热论篇》亦云:“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最后,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葱、酒、辛辣食物等易加剧炎性感染,皮肤疔疮红肿者如不慎食用就会加重病情。
哪些人群应忌口
过敏患者不建议食用海鲜、辛辣刺激食物。因为海鲜中组胺较多,组胺是诱发过敏的主要物质之一。辛辣刺激的物质会引起毛细血管扩张,加重过敏反应。此外,过敏体质者情况各不相同,应结合个人情况进行防护,如对桦树花粉过敏的人要少食蔷薇科水果,面颈部等暴露部位经常容易过敏的患者尽量避免食用光敏性食物。
儿童胃肠道功能发育不够完全,对于蛋、奶、坚果中的蛋白质不易吸收,容易诱发过敏。
对于肿瘤患者来说,忌口是有必要的,建议食谱宜广,适当偏素、偏粗(粮),盲目拒食动物性食物也不可取。动物性食物中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如人体所必需的氨基酸、矿物质和多种维生素,还能帮助人体提高免疫力。部分动物性食物还具有抗癌功能,比如带鱼鳞提取物有助于淋巴瘤和胃癌的治疗,鳖鱼软骨提取制剂可以抑制肿瘤的生长,海蟹、海虾中含有的硒元素也是抗癌好帮手。有研究发现,对癌症患者进行有效的营养支持可以提高手术的成功率,减少术后并发症,还可增强人体对放化疗的耐受,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
“发物”的范围很广,不应盲目忌口,否则会造成营养不良,于健康无益,应当因人、因病选择适宜的食物。
“所谓道地药材,又称地道药材,是优质纯真药材的专用名词。”“道地”的“道”,是古代中国区域名称,某药产于此“道”的才是优质纯真药材。“地道”指地下通道。人们不知“道地”的来源,导致误为“地道药材”。《中国中医药报》报道中,以前也存在“道地药材”与“地道药材”混用,近年来已统一用“道地药材”。称为“地道”是误用。
“有些本草文献对药物的四性,还称‘大热’‘大寒’‘微温’‘微寒’,加于描述。”教材中用“微寒”表述的中药达数十种。“大热、大寒”,即超过“热”与“寒”,“微温”是不够温,“微寒”是不够寒。不够寒即“凉”,“微寒”与“凉”含义相当,故“微寒”“应改为”“凉”。教材中有“微温”却没有“微凉”,也不合理,建议药性中加“微凉”。
“归经是药物作用定位概念,表述药物作用部位。归是作用的归属,经是脏腑经络的概称。”“归经”解释为归脏腑经络四个部位是不恰当的。“经”在这里为“经脉”的简称,“归经”即归经脉。书中各药归经都用“某脏经、某腑经”表述可证为归经脉。但是药物只归经脉不归脏腑及其他部位,是说不通的。教材中“归经”定义明确指出:“表示药物作用的部位”,因此“归经”改为“归部位”则更全面、合理。如:五味入五脏,用“归经”解释就是不恰当的。
“引经药”的“引经”,也应相应理解为引入各部位的药,称为各部位的“引药”。“十二经引经药”,可称为“十二经脉引药”。“病证引经药”可改为“疾病引药”,缺“脏腑引药”应补入。“局部穴位引经药”,因临床意义不大,故可废用。
“由于药物的药性作用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一定的适用范围,因此对于某类或某种病证,应当避免使用某类或某种药物,称证候用药禁忌,也称为病证用药禁忌”。首先,“证候”与“病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不能互称。其次,现代“证候”已与“证”混用,即“证候又称证”。“证候”是疾病的临床表现,也称“症候”。《伤寒论》以病立论,论述病的“脉证并治”,其“证”即太阳病等的临床表现。《诸病源候论》病的临床表现不用“证”而用“候”表述,故后人将“证候”合用。教材中,“证候”指病的症状和体征。但是现代对“证候”产生误解,认为辨证的结果是“证候,也称证”。这是对辨证论治的“证”的误解。“证”本是辨证的依据却被误为结果。“十三五”《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分别给“证”和“证候”做出了定义。《中药学》教材“证候用药禁忌”的“证候”,实指“证”,故应改为“证的用药禁忌”。第三,“病证用药禁忌”中的“证”也有歧义。中医病名多用“症状”命名,故“证名、症名”也是病名。“证”是诊断结果。故“病证用药禁忌”作“病与证的用药禁忌”更合理。
“以药物属于哪一脏腑经络为主来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便于临床用药,达到有的放矢。”本段内容只有脏腑分类,“经络”是“经脉”的混用,应改为“经脉”。同时,这里没有经脉分类的内容,应补入。
连翘药性表述不统一。“微寒”即不够寒,意同于“凉”。这里连翘药性为“微寒”,但在临床应用中,有四个地方写作“性寒”,应统一规范为“凉”。笔者认为,教材中各药性的不统一、不规范表述,应认真商兑修改,确定标准概念。(陈业兴 海南省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征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中医内科疾病的外治法由来已久,本方法具有药少效捷、法简价廉、易于推广等特点,是别具匠心的治疗方法之一,今人应努力继承发掘,使之更加完备并发扬光大。
外治法的形成与发展
外治法始于《内经》,在《内经》中有用桂心渍洒以熨寒痹,用白酒和桂以涂风中血脉的记载。张仲景的《伤寒论》《金匮要略》,论述外治法颇多,如“火熏令其汗”,“赤豆纳鼻”、猪胆汁蜜导法、猪膏发煎润导大便、小儿积疳点药烙之、苦参汤洗法、雄黄熏法等,其治法已比较完备,可视为形成期。在其后的漫长历史中,外治法得到了发展与普及,西晋的《崔氏方》,宋·《和剂局方》《外科经验全书》,明·《外科证宗》《本草纲目》,以及清·《医宗金鉴》均有膏药的记载,在此基础上,吴师机集前人外治法之大成,扩大了外治法的应用范围,广泛应用于内科疾病,研制了数十种膏药方剂,创立了数十种外治方法,对外治法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理瀹骈文》是内科疾病外治法之大成
《理瀹骈文》原名《外治医说》,是我国第一部外治疗法专著。其刊方137首,其中治疗内科疾病的膏药有94方,占69%,治疗病种达33种之多,其证候多达85种,其范围之广,种类之多,为其它医着所不能比拟的。
吴师机在《理瀹骈文》中对外治法论述了如下观点:病机不同,用不同膏药,注重外治法中的辨证施治。根据异病同治的理论,提出膏药可统治百病的观点。吴氏还指出:“膏中用药味,必须气味俱厚者方能得力,虽苍术,半夏之燥,入油则润;甘遂、牵牛、巴豆、草乌、南星、木鳖之毒,入油则化,并无碍。”认为精选溶剂在群药中有重要意义,即便是死毒剧药,若与溶剂相应,亦可发挥其治疗作用而无毒害。吴氏提出,用膏药时,“若脏腑病,则视病所在,上贴心口,中贴脐眼,下贴丹田,或兼贴心俞与心口对,命门与脐限对,是心与丹田应”,若能选穴精当,则可既收药效,又收穴效之益。
继承发扬外治法是当务之急
内科疾病外治法,应大力继承,推广普及。在这方面,临床报道较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内科疾病外治法适应证多达30余种,其有效膏药达122种之多。论其功效,则有祛邪扶正、协调阴阳、枢转升降等,论其法,则有汗、清、下、消、补、温、和等,例如用脐压散治疗高血压、用哮喘膏治疗哮喘、用白川草糊剂治疗痹证、用附马散治疗面神经麻痹、用敷脐疗法治疗黄疸等。我们用吴茱萸、牛膝、菊花、肉桂、茵陈、茺蔚子、桑叶、茯苓,水煎洗脚治疗高血压病多40例,全部有效,用头痛外敷方治疗头痛,止痛率达100%,用肠痈敷剂治疗肠痈,疗效相当可观。总之,内科疾病的外治法,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应当努力继承挖掘,使之在医疗保健事业中重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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