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
(2012-07-04 14:28:17)
标签:
杂谈 |
分类: 法律 |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
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
逃避商检罪,是指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
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逃避商检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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