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盲人读物”,邮资表示方式
(2013-09-07 18: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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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邮盲人读物邮资表示方式 |
前天的博文《“盲人读物”,邮资表示方式》,好几位朋友光临指教,非常感谢。对不太同意本博的看法,非常欢迎。有不一样的看法,对于大家提高集邮知识都有好处。
(以下楷体为引用原文。括号内加黑文字为本博的看法)。
斑马2013-09-05
我不太同意博主的看法,(欢迎)。我认为免邮资不等于零邮资。(对呀)。
“我是学计算机的,计算机语言里面有零和空这种说法,零是真实存在的一个数字,而空则是无,应此零不等于空。”(这说得对)。(但,得出)“我觉得盲人读物=免邮资=空<>(不等于)
求真邮侠2013-09-06
上海与北京产生的两件“盲人读物”邮件哪个更好?本人的看法与博主相左。(欢迎)。这得从邮戳的功能说起。邮局收寄邮件时加盖邮政日戳除盖销邮票外,(这是一)。另一功能是表明责任。(这是二,确认“邮班”收寄邮件的责任)。邮局在邮件上加盖邮政日戳并将邮件发往前途,就表明邮局承认邮件已经合理纳付邮资。北京房山某邮局在未付邮资(封上未贴如何邮资凭证)的外埠平常盲人读物邮件上加盖日戳发往前程,即表明承认其为免资邮件。(此处把二件事混淆了。盖销邮票才是“承认邮件已经合理纳付邮资”)。(我查到的此句话的出处是原邮电部一九九五年文件)。(“盲人读物”印章只表示邮件种类,与“回执”、“印刷品”印章类似。邮戳未销邮票,何来承认“已纳付邮资”?)上海的南翔邮局产生的封则有画蛇添足之嫌。因为封上两款戳中只要有其中一款,或为“0邮资”的邮资机戳、或为普通邮政日戳即可。(DM300机戳无钟点显示,盖日戳以确认收寄邮件的邮班,是当班的责任。浙邮机、湘邮机及PB100、500、800,已改进,日戳内容包含钟点。故平信可不必再盖日戳。)本无两款戳并用的必要。一己之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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