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皆有一死,凡人皆需侍奉。但发生在陕西靖边县的活埋母亲事件,却道出了一个残酷的事实:有些人在来到晚年时,未必能得到“侍奉”。
根据媒体的报道,2020年5月2日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某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树林,找到一废弃墓坑将母亲“活埋”。幸得马某某家属报警,老人才被及时救出,免于丧命。马某某自述作案动机称,因为母亲生活难以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弄得家里很臭,让他感到心理压力很大。
马某某“活埋”母亲,震动全网,但我相信只是一个极端个案,哪怕还有一丝丝人性,一个人也不会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我们不能将这件事直接归咎于个体家庭的养老困局——报道显示,马某某家里并不穷,前些年还在城里买了房子——但关于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困境,却是值得认真审视的命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养老模式越来越多,譬如政府养老、社会养老,在一些城市还出现了抱团养老等,但中国最普遍的养老模式还是家庭养老。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表示,中国有90%的人居家养老,也就是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传统。传统时代,在儒家文化的道德谱系下,敬老、养老是一项普遍价值,所谓“不独亲其亲”、“少长有序”、“礼不逾节”。在具体的养老环节上,从西汉开始,致仕官员始有养老金保障制度,国家给退休官员一定的俸禄,供其养老;至于平民,虽在一些朝代也有“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谷五斛”的善政,但在大多数朝代,平民养老还是要靠自己。
时光播迁千年,中国已经从传统社会进入到现代社会,但在农村,家庭养老的模式并没有多大改变。经济条件好一点的老人,或许也能靠自己一生的勤劳节约安享晚年,但如果是没有什么积蓄的老人,恐怕只能寄希望于子女来养老了——所谓家庭养老,说白了主要还是子女养老。
但子女养老面临两个风险。一是,它靠孝道来维系,但孝道是一个主观要素,具有极大不确定性。如果子女有孝心,父母还能得到较好赡养;但如果子女不孝,老人大概要吃苦受罪。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人,大概都听说过一两个不孝子女的故事,因为养老问题父子关系断裂、兄弟阋墙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在以孝道维系的养老格局中,不少农村老人成为事实上的“零余者”,被拽入一个悲惨的晚境。
另一重风险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而来。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打工,直接滋生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留守儿童,另一个是空巢老人。以往的舆论场上,我们往往关注留守儿童较多,而对空巢老人的关注乏善可陈。但是,一些空巢老人的境遇却也十分凄惨。相关数据显示,农村老人自杀率远远高于城市老人。子女不在身边,他们的生活起居无人照应不说,还面临巨大的情感缺失,自杀,某种程度上成了一种解脱。
如此种种,都道出了一些农村老人老无所依的现状。而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就体现在如何对待老人与小孩上。农村老人的生存现状必须得到改变。
这些年随着我国社保体系的完善,农村老人的养老水平得到极大改善,这令人欣慰。不过不管与城市退休职工相比,还是与国外发达国家老人相比,我国农村老人的生存条件还有很大改善空间。
下一步,财政资源的进一步倾斜是必需的,创新养老模式也该纳入政策考量范围,譬如探索社会资本入局农村养老,以提高农村养老水平;或者将互助养老模式引入农村,激活温情脉脉的小共同体潜能……这都将让我们的老人更有尊严地活着,也更能凸显社会的良心。
老年社会已经来临,养老服务也该“提档升级”。老人从来都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村老人更是如此。他们的晚景应该被倾听、被打捞、被拯救,而不应该只是默默承受,蜷缩在“一隅”。社会历史的进程就是一个“木桶效应”,只有最弱的一环得到修补完善,一个社会才能不断稳步前进。农村老人养老作为“木桶”上的“短板”,应该被社会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