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泽明电影《罗生门》里,最后老者要抚养那个孩子的时候,说了一句:“不过是多双筷子而已”。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也向来有多子多福的概念,家中添丁加人终归是个喜庆事。但最近山东枣庄一起超高龄产妇生子事件却引来不小争议。
这名产妇的确有些特殊——已经67岁,在67岁的高龄,她与老伴自然受孕,产下一个女儿,取名“天赐”,意为“老天赐子”。老两口老来得子,非常开心,不过,这在她的子女与许多网友那里,得到了完全不一样的反馈。
根据老先生的说法,老伴怀孕后,其女儿表示,要生下孩子就断绝关系。也有媒体报道,他的两名子女一直没有现身病房。而舆论场上的景观是,多数网友对老夫妇超高龄产子表示不理解或不认同,观点主要以“自私”、“不负责任”、“有能力生没能力养”为主,间或有老两口不害臊的道德指责。
67岁产子,的确是一件高风险的事情,而且是自然受孕。在以往的新闻中,超高龄产妇生子,几乎都是因为失独,而且选择试管婴儿的方式生子。那往往是一种经历了丧子之痛后不得已的选择。而山东这对老夫妇不是这种情况,只是简单的“有了就生下来”。
从个人选择的权利来看,他们把孩子生下来有问题吗?生育权是基本的人权,不管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来说都成立。一个家庭在育儿年龄选择生子,这是顺理成章,但并非因为步入了老年,这种权利就消失了,生子就成了“大逆不道”。这样的道理,我想对此事持反对态度的人并非不懂。
很多人之所以对老两口生子表示不认同,可能只是因为他们心目中潜藏着这样一个思维:弱者不配生子。
这里的“弱”,并非只是指家境差或者孩子父母身有残疾,而是指抚养能力差。通俗一点来说,就是“有能力生,没能力养”。
山东这对老来得子的夫妇家庭条件并不差,老先生是律师,而且据他称现在还奋战在第一线。老伴儿以前是妇幼保健院医生,有退休金。两人光一个月的退休金就有一万多元。所以,从财务状况来说,养育一个孩子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在不少网友眼里,这并没有什么用。因为他们年龄太大了,即便他们不缺钱,他们也很难看到子女长大成人。而如果一个孩子在年龄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已离去,这对一个孩子的伤害是巨大的。这是什么?这是“不负责”。
我们可以将这种论点当做一种关心,甚至不乏某种的善意,但这种善意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你不是他(她),你不了解他们的处境。这处境当然并非一定是指他们处于某种艰难的局面,也是指,为人父母再次拥有小生命的喜悦。他们年事已高,但他们再次有了孩子,那种面对新生命的天然的激动,恐怕任何一个人都难以抗拒。而再从生命伦理角度来说,不要这个孩子意味着要去流产,要去扼杀一条生命,他们恐怕也很难度过这一关。
所以,批评、讽刺这对老夫妇的网友其实更多地是一种利益算法来评价这对老夫妇生子,但生儿育女,哪能只看这种简单的利益加减法。简单的算数,无法穷尽那些或欣喜、或渴望、或不甘、或苦涩的生子动机,而一不小心就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偏见。
这种“他不配生子”或“他不能生子”的达尔文主义偏见,其实在舆论场上还有不少变种。比如,她都那么穷了,为什么还要生呢?比如,这俩残疾人,生了孩子不是给孩子添加负担吗?比如,生了那么多还没儿子,再生也没用?
这本质上跟一些网友批评老夫妇年老生子同出一源:强者(有抚养能力的人)才可以生,弱者(没有抚养能力或抚养能力较弱的人)不该生。
这种评价思维缺少基本的同理心,仅仅是用外在的物质的世俗的因素去评价生孩子这件事,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心理根源是:你行你才可以上,你不行就不要逞能。这种思维,潜在地达成了一种为强者张目、将弱者边缘的后果。
但是,正如圣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里所说的那样,“以社会地位评价人是一种罪”。每个人背景不同,处境不同,能力不同,但这不意味着他们就没有做某件事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在不知情地情况下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责别人。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拥有跟你相同的想法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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