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编·第三只眼)博文院长造假,什么人能做民办高校校长?
(民办教育实践不等同于做企业,它既要有热爱教育的热情,也需要深谙教育规律,不是有钱就可以。)
近日,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女教师刘伶利因患癌被开除的事件引发各界强烈关注。事件发展到现在,在该事件中签署《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拒不执行二审判决的博文学院院长陈玲逐渐成为焦点,其博士身份以及诸多荣誉均遭到质疑。
陈玲自称北师大博士,但北师大表示,该校从未授予陈玲博士学位;她亦自称“北京大学研究员”、“北京大学访问学者”,同样遭到北大打脸,“学校在编教师并无此人”;就连其诸多荣衔如“中国民办学校十大知名校长”、“感动中国十大民办教育人物”也被证实为“离岸社团”、“山寨社团”之类。这引出了一个问题:一个有诸般造假劣迹的人,是否适合担任民办大学校长之职?
查阅《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可发现校长的任职条件是: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除此,并没有更具体的规定。陈玲担任博文学院院长,她是否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在有限的资料中,并没有查到。但无论如何,一个学校人事关系随意,至少在管理上是不合格的。这可能不是个例,而是很多民办高校的共性问题。
此前有专家担心:很多民办高校创办人没有足够的自律意识与管理经验,学校最终走向“家族化”。但民办教育实践毕竟不等同于做企业,它既要有热爱教育的热情,也需要深谙教育规律,有足够的教学管理能力才可以。若没有这些素质,一所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堪忧。
有的人愿意投资民办教育,这值得欢迎。但是,民办教育怎么办,并不意味着没有教育经验的投资人直接赤膊上阵去做院长。像博文学院院长陈玲这样,为了显示自己教育资料深厚,而不惜摆出一堆假学历、山寨奖项,那就是笑话。
我们不能对民办教育有偏见,毋宁说应该支持运转良好的民办高校,但民办高校存在诸多问题,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打着名校的旗号招生,但其跟“母体”的关系除了交一些冠名费几无任何关联,还有财务、人事管理混乱等,都向外界传递着“民办高校不靠谱”的观感。
兰州交大博文学院是民办高校办学失序的一个标本,如何让民办高校走向正轨,是对企业家办教育的考验。
承章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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