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罚单”不是“人性”是任性
(2016-07-31 15:54:04)
桐城交警开出的“空白罚单”在网络热传。赞同者认为“空白罚单”是人性化执法,温情而不生硬。反对者则认为这会对本地车辆造成不公平,而且也没有体现出执法的严肃性。
对于“空白罚单”,社会主流意见是支持的。本期调查数据显示,有一半以上的人认为这种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值得鼓励。但“空白罚单”到底符不符合交通罚单规范,值得商榷。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看起来,“空白罚单”充当的功能与口头警告无异,但一个是文字提示,一个是口头表达,“空白罚单”毕竟不是口头警告,由口头警告到“空白罚单”,其实是一种执法载体的突破,属于弹性执法。
而且,既然是罚单,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填写,但“空白罚单”却并非如此,而且写了与罚单规定内容无关的话,显然也是一种执法任性。
所以,“空白罚单”固然看起来很美,但如果不是按照相关法律规范随意裁量,就会伤害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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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评论员 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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