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天津港总裁郑庆跃等11名官员被立案,含7名厅级官。
截至2015年8月26日15时,“8·12”爆炸事故已造成139人遇难,34人失联。这是一场人为的灾难,英勇的消防员,无辜的居民,不能白死。从一开始,就要有人为爆炸事故负责。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迅疾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爆炸事故展开调查。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也表示,一定要彻查事故责任并严肃追责。此前,瑞海公司相关负责人已被依法控制。但这显然只是第一步。今天,11名对爆炸事故负有责任的官员被刑事立案,亦是对爆炸事故的应有交代。
从追责对象来看,被追责的官员,既有危化品监管部门负责人,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国土资源规划管理部门负责人,这些部门,正对应着此前瑞海公司被指用关系搞掂安评、环评、消防等业务的嫌疑。正是他们的玩忽职守、责任失陷,才让所谓的关系架空本该十分严格的安全生产程序,让祸患积累,酿成悲剧。
从追责层级来看,11名官员中,既有处级官员,也有厅级官员,而且有7名厅官,力度不可谓不大。同时,在这个时间节点公布追责结果,也及时舒缓了民意焦虑,尤其是对那些遇难者家属来说,正当其时。
祸患积于忽微,可以说,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项目及时严格的监管,是防范事故的重要防线。如果,这些被追责的官员,在当初能够严格对待瑞海公司的安评、环评环节,不让权钱交易渗入,或许,这次造成重大死伤的爆炸事故,就不会发生。我想,面对如今的追责结果,这11名官员一定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今天,及时的追责,是对死难者最好的告慰。这不仅是既有法律程序的结果,更是对死难者的交代,对民意的交代,对历史的交代。
11名官员被追责,这不是终点。爆炸事故的问责链条,还将继续延伸。国务院事故调查小组的最终的调查结果还未出笼,而新华社的通报也语气坚决:“下一步,国务院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将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天津爆炸事故背后还有没有更多、更高级别的官员牵涉其中,且让我们继续围观。
我们欣慰于涉事官员被追责,正源于我们对生命安全的珍视;我们持续关注爆炸事件的进展,也正是因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化工围城的境地。11名官员被追责,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们追求安全感的需求。而如果想长久获得这种安全感,追究涉事官员的责任,也仅仅是开始而已。
急就章,写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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