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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自救的职业乞丐难以获得幸福感

(2014-09-17 15:35:50)

             消极自救的职业乞丐难以获得幸福感

                         王言虎

近日,一位老人蹲在邮局大厅内清点大堆零钞的照片被发到网上,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新京报记者昨日多方证实,这名老者常年在西客站附近乞讨,而他也总是提着大袋的零钞,不定期到建国门内大街的邮局点钞汇款。发布照片的媒体人称,照片中的老人来自江苏,靠乞讨为生,每月能往家汇款万元左右并以此为家里盖了两层楼房。9月16日《新京报》)



    零投入、高回报、月薪上万,并让家人过上体面生活,老人的乞讨生涯,可谓“成功”。但这份优渥“职业”,却并不如其他职业一样,靠劳动获得价值。固然,老人上了年纪,生存能力下降,据说也要供应子女上学,但常年靠以牺牲个人尊严、骗取社会信任的方式来谋利,终究不是正当的职业选择与人生轨迹。

 

其实,乞讨本无原罪。在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历史时段乞讨都是一件挺正常的事儿。它既不可能被禁绝,也不可能自动消失。尤其是,产业革命以来,社会流动性、异质性越来越复杂,一部分人由于天赋、机遇后天变故等因素被时代机器抛到社会底层,沦为乞丐。在社会救济体系尚不完善的前提下,靠乞讨为生也就成为一种质量虽低却能维持生计的生活方式。

 

而且,作为最底层人群可以触碰到的“救命稻草”,也无需从尊严维度来衡量这种求生手段。唐代元结《丐论》说:“夫丐衣食,贫也,以贫乞丐,心不愧迹,与人同示无异也。”因贫乞讨,本无所愧。何况,法无禁止即可行,我国目前并没有法律禁止乞讨。

 

总有一部分投机者,将原本底线性的需求异化为一种牟利手段。于是,有人假装残疾,有人编造身世,还有人携妇将雏,不惜以赤身裸体的方式出卖隐私,赚取围观者的眼泪。更有甚者如“东莞丐帮”,靠残害乞丐身体的方法赚取利益。这些原本完全有谋生能力的职业乞丐,钱赚到了,但人性、尊严、公序良俗法律规训却一并被消解了。

 

更进一步说,这些职业乞丐通过骗取社会信任的方式牟利,本质上其实是一种消极自救。以牺牲尊严的方式不劳而获,或许能获得一些物质利益,但这对生存能力的训练没有半点增益,不具有可增长性与可持续性。从救济学角度讲,自救分为积极自救与消极自救。消极自救注重物质救助,积极救助则重在培育谋生能力。很显然,职业乞丐装穷装可怜的乞讨方式能偶然性的获得物质救助,却无法培育真正的谋生技能,甚至还会弱化已有能力,终究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在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贩卖自己的尊严,也着实难以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幸福感。经济学上有几个幸福指标,包括收入、预期寿命、尊严等。深谙乞讨技巧的职业乞丐固然能获得不错的收入,但却是以尊严来代偿的,没有尊严,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眼下,囿于社会管理水平的滞后与人性的复杂性,职业乞丐或难以禁绝,但我们一定要明确一个常识,天救自救者,无论遇到何种困厄,只有积极自救,不以尊严投机取巧,才能获得真正幸福的人生。

 

链接:http://news.qq.com/a/20140916/008062.htm?tu_biz=1.114.1.0

 

    

珠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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