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师飙脏话训学生”事件中看为什么要有师德
(2014-09-15 1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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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今年教师节,黑龙江哈尔滨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十七班学生未给科任教师买礼物,该班班主任冯群超对此极为不满,在班里公然向学生索要礼物并谩骂学生,现场录音中不乏“不要脸”“废物”等字眼。依兰县教育局的通报显示,该局经调查此事属实,撤销冯群超的班主任职务,停止教学工作,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该校校长也因负有领导责任而受行政记大过处分。(9月14日《京华时报》)
教师节因没给科任老师送礼物,班主任竟公然向学生索礼并谩骂学生。这般粗暴,委实不妥。就在前不久,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属于“违反师德”的行为。教师违反师德行为,要给予相应处分。而今,教育部门给予冯群超行政记大过处分,可以说契合程序,宽慰人心。
本事件肇因是班级未在教师节给科任教师送礼物。教师节应不应该给老师送礼物?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或没有统一答案。在我看来,教师在职业岗位上兢兢业业、教书育人,只要不涉利益赎买,仅为表达纯粹敬意,给教师送礼也并无不可。也没必要在乎礼物是卡片还是其他东西。这与行人向环卫工表达敬意一样,只是基于纯粹的对劳动的敬意。尊重劳动,是人类本能的对美好事物的朴素感情,与得到什么好处并无关系。
如果从现代社会分工角度来讲,不论是教师,还是环卫工,他们的劳动,都是以职业形式存在的。所谓职业,是理性的的而非感情的,是契约的而非伦理的。它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意思:创造价值,获得报酬。就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学生拿钱雇你,买的是你“传道授业解惑”的服务。学生给你送礼物,是感谢你给他们提供了美好的消费体验,让他们舒适。这与食客用完餐给服务员小费是一个道理。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教师,与屠夫、与厨师并无二异:我出钱养你,你给我提供满意的服务而已。对教师这一职业,既没必要陈义过高,谓“人类灵魂工程师”云云;也没必要刻意贬低,“臭老九”等等。教师,贩卖知识与价值观而已,春秋夫子,古希腊辩师,皆如此。
既然教师是一种职业,所谓“师德”,自然也就是一种职业道德。教师为什么要有职业道德?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的很清楚,“我们每天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按照斯密的古典解释,所谓职业道德,是以自利倾向做支撑的;墨子谓“义者,利也”,“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将仁义道德作为一种投资,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如果教师没有职业道德,就容易丢了饭碗。冯群超就是一个例子。
教师节收不到礼物,就发飙,显然误解了“职业”一词,在课堂上荒腔走板,也就不奇怪了。而我们为什么要尊重老师?防止他们向我们贩卖注水猪肉耳。
链接:http://news.sohu.com/20140913/n4042877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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