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拳还击邻座:愤怒不是抵达正义的捷径
(2013-08-30 10:41:19)
一则“广州地铁内男子拳殴邻座遭组合拳还击”的视频近日在新浪微博上引起轩然大波。视频中,一名中年男子不知因为何事和邻座小伙发生争执,之后中年男子一记重拳落在小伙脸上,并恶狠狠地骂着,结果该中年男子遭邻座小伙以连环“组合拳”回击。目前,地铁警方正对该起事件作进一步调查。(据中新网29号)
小伙子对中年男子施以组合拳还击,新闻跟帖中,多数网友基于心同此理的逻辑,疯狂点赞,“打得好”、“中国好身手”、“最精彩的还是最后那个调虎离山”……
网友群情激奋,在发泄肾上腺快感的同时,却未免失之混沌:私域讲权利,公域讲秩序。公共场所暴力,从来都不是简单的个体纠纷,用简单的是非、道德评判此事,过于狭隘。公共场所暴力更是一道法律题,公序良俗之外,还有法律禁忌。
两人在公共交通上演全武行,已经涉嫌违法。广州1999年颁布施行的《地下铁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乘客乘坐地铁,应当遵守地铁乘客守则。违反规定的,要依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而且,两人互殴行为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链接:http://news.sina.com.cn/s/2013-08-28/2054280728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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