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测“狼鹿效应”
(2012-07-26 1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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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狼鹿效应公务员生态平衡社会管理杂谈 |
2012福建公务员行测片段阅读精讲有一道题:“某地的人们为了保护鹿群,消灭了所有的狼。但是,由于鹿不再长时间奔跑,体质开始下降,数量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这就是著名的狼鹿效应。据此可知:A.要保护鹿就必须增加狼的数量,B.狼可以促使鹿群增加,C.人为破坏生态平衡并不会保护生态发展,D.生物进化是可以逆转的”。A.B.C.D哪个答案更完满?一会再说。
历史上,美国最高职务的一位公务员―美国第32任总统罗斯福,曾经行使他的权利回答了这一问题。信吗?
请打开人教版小学六年级上册第14课。这篇课文讲述了20世纪初,美国总统罗斯福因为发布了一项错误的命令,凯巴伯森林生物链不平衡而引起的巨大后果。然后提出了“人只根据片面的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的道理”。
课文原文(作者:胡勘平)
“20世纪初,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只左右的鹿在林间出没,凶恶残忍的狼是鹿的大敌。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繁殖得更多一些。他宣布凯巴伯森林为全国狩猎保护区,并决定由政府雇请猎人到那里去消灭狼。
枪声在森林中回荡。在猎人冰冷的枪口下,狼接连发出惨叫,一命呜呼。经过25年的猎捕,有六千多只狼先后毙命。森林中其他以鹿为捕食对象的野兽(如豹子)也被猎杀了很多。
得到特别保护的鹿成了凯巴伯森林中的“宠儿”,在这个“自由王国”中,它们自由自在地生长繁育,自由自在地啃食树木,过着没有危险、食物充足的幸福生活。
很快,森林中的鹿增多了,总数超过了十万只。十万多只鹿在森林中东啃西啃,灌木丛吃光了就啃食小树,小树吃光后又啃食大树的树皮……一切能被鹿吃的植物都难逃厄运。森林中的绿色植被在一天天减少,大地露出的枯黄在一天天扩大。
灾难终于降临到鹿群头上。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两年之后,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到1942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不到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
罗斯福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尽管狼吃鹿,它却维护着鹿群的种群稳定。这是因为,狼吃掉一些鹿后,就可以将森林中鹿的总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程度,森林也就不会被鹿群糟蹋得面目全非。同时,狼吃掉的多数是病鹿,又有效地控制了疾病对鹿群的威胁。而罗斯福下定决心要保护的鹿,一旦数量超过森林可以承载的限度,就会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给森林带来巨大的生态灾难。也就是说,过多的鹿会成为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
这与人们对狼和鹿的认识似乎是相悖的。童话中,狼几乎永远担着一个欺负弱小的恶名。如,中国“大灰狼”的故事和西方“小红帽”的故事。而鹿则几乎总是美丽、善良的化身。狼是凶残的,所以要消灭;鹿是善良的,所以要保护。罗斯福保护鹿群的政策,就是根据这种习惯的看法和童话的原则制定的。
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系列故事说明,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这是小学生的课文,为什么考问公务员呢?
有人会说,现今科学发展、生态文明、生态平衡和生态保护,已列入考核公务员政绩的科学体系。说得对呀!我以为,这只是生态管理方面,也应该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考一考“狼鹿效应”。
在群体心理学中,人们把由于适当的冲突与竞争而产生群体及其个体强盛不衰生机勃勃的现象,称之为狼鹿效应。这种效应的名称就来自于上述这个狼与鹿的真实故事。
为什么吃鹿的狼保留一定的数量,反而使鹿生存的更加健壮,更富有活力?
因为,狼鹿共处中有着竞争的作用。罗斯福的灭狼护鹿,实际上也是在灭鹿。为什么?因为鹿缺少了竞争对手,鹿就无忧无虑,不必四处奔波,便大量繁衍后代,结果蔓延瘟疫、大量绿色植皮吃光,致使鹿群难以生存下去。而狼在森林中,狼为了猎取鹿拼命追,鹿为了生存拼命逃,鹿更多的锻炼提高了体质,少量老弱病残的,就被狼吃了。因此,健康强壮的鹿得到相对的保护,始终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数量中,森林也得到了保护。
而且,狼鹿是生态链上紧密相连的一对相生相克的动物。生态链是大自然赋予的,是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结果。狼与鹿是一对相生相克的关系,是生态链上的两个紧密相连的两环,谁也难以离开谁的生态平衡关系。罗斯福的“灭狼护鹿”政策是违背了这一原理,必然要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后来采取的“引狼入林”的补救措施,是这一原理的应用,从而恢复了狼鹿效应。
再者,表面上狼鹿是你死我活的冲突体,而实质上正因为这种冲突才促进了它们健壮地生存与平衡发展。狼鹿的冲突,客观上帮助它们寻求新的策略,以求得生存,使狼、鹿、森林得到一个生态平衡,狼保护了森林,森林养育了鹿,鹿又成活了狼。如果没有狼鹿的冲突,鹿就不会怕狼,那么,生态平衡就会受到破坏。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思考“狼鹿效应”。权力,好比是鹿(禄),是人民给的;人民,好比是森林,它让鹿出现,是森林需要修枝、施肥,需要鹿为森林服务,也就是权为民所用;但是权力没有约束就可能伤害人民的利益,也就是象没有狼约束鹿,鹿会不自觉中伤害森林,最终也害了自己;约束,就好比是狼,森林要有狼,就好比人民需要对权力有效约束。约束,有党纪、国法、条例、承诺,也还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理有据的公开批评,甚至,一定理性的、合理诉求的、不侵犯公共利益的冲突和“过火”,都应理解为权力在不同状况时的约束范畴。“非典”初期舆情处置转变、广东乌坎事件,可算是社会管理中“狼鹿效应”作用的典型案例。当然,狼也不能在数量上过多形成过凶猛,建国以来也是有深刻的教训,反“右”、“文革”,就好似“狼”过凶猛、凶残,结果,伤了“鹿”,也伤害了“森林”。
相信,狼鹿效应有效作用的社会管理,会更和谐,更科学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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