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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为了能够找到自己喜欢且待遇又高的理想工作,不仅推介简历满天飞,而且“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也越来越受到推崇。许多毕业生不管所学专业是否对口,工作岗位是否喜欢,盲目签下一家单位保底,遇到心仪工作时再毁约跳槽。这种就业方式或许能够较快的找到第一份工作,但却不利于大学生的职业发展,更是一种人才浪费。由于首份工作对职业发展具有定向作用,如果专业不对口、自己不喜欢,自然就无法产生职业忠诚度,很难积累适合自己发展的资历。当换第二份工作时,用人单位又很看重首份工作的经验,因此,即便是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太多把握机会的能力,换来换去便会在错误的择业道路上越走越远,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笔者认为,高校毕业生应对就业,即要适应市场就业机制形式,也要着眼就业后的工作稳定,其招数就是慎重签约第一份工作。
第一,提前制定职业规划,防止海选盲目择业。盲目择业就是实际上的隐性失业。很多大学生认为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重在积累工作经验,但忽视了对个人职业发展方向的影响,通过盲目海选草率签约第一份工作后,使自己陷入了“就业—失业—再就业”的恶性循环状态。由于没有很好的定位,浪费了最初三年甚至更长时间职业发展的黄金岁月。为把握好求职就业方向,使职业发展少走弯路,大学生应利用第三学年课余时间,在全面调查和认真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和实际情况确立职业方向、阶段目标和职业总体目标。特别是要认真分析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及应对办法: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因素、政治因素、市场因素、政策因素对求职就业等阶段性目标影响的利弊分析结果及应对方案;自己的观念、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与目标的差距及弥补措施;所学专业领域用人单位的制度、背景、文化、产品、服务等现状与发展及分析结论等。有了这个职业发展规划,就可在求职就业时有条不紊的推进,防止临时抱佛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第二,谨慎选择目标岗位,避免先签约后悔约。笔者所说的目标岗位包括就业城市和就业岗位两层含义。在选择就业城市和就业岗位时,不能只重视职业发展环境而忽视生存环境状况。在就业城市的选择上,建议尽量选择污染较轻、交通通畅、物价不高(如房价)的城市就业,以保证成家立业后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在就业岗位的选择上,要尽量选择适合专业、利于发展的用人单位,当遇到心仪且有发展前途的岗位后,哪怕暂时工资待遇稍低,只要能判定自己是用人单位想要的人才就不要轻言放弃。大学生毕业前,要提前对目标岗位进行全面的考察了解,按照上中下三个层次筛选就业城市和用人单位,有针对性的撰写和投送个人简历,充分做好面试准备,慎重选定就业岗位,并在最后签约时限签约,防止因轻率签约后又有更好单位录用而后悔。大学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约,没有极特殊情况就不要毁约或违约。因为这不仅会打乱签约单位的用人计划,也会影响大学生本人的职业信誉,当就业协议有违约附加条款时,还要白白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对签约双方都十分有害。
第三,仔细阅读协议内容,警惕就业协议陷阱。在就业难的大背景下,每年都有个别不法企业浑水摸鱼,利用大学生急于找到工作、想去大企业就业的心理,打着各种招牌吸引应聘学生,骗取廉价劳动力。有的利用预交培训费、设置试用期等就业协议陷阱,当试用期满便以未通过试用为由辞退员工但并不退还培训费来骗取钱财。也有的在招聘会上夸大企业宣传,吸引大学生报名应聘,但在就业协议上附加违约条款,当大学生签约报到后发现不符想与其终止就业协议时,便不得不依法缴纳违约金,有的违约金竟高达3万多元。因此,大学生在就业期间要防范就业陷阱:一是要在就业前认真学习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提高识别就业协议陷阱的能力。二是要在招聘时要尽可能的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招聘单位的真实情况,防止上当受骗;三是要在签约前仔细阅读就业协议条款,凡是模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协议内容都有可能是陷阱。文/天田新异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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