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田新异
图/央视截屏
据4月28日央视《东方时空》调查栏目播报:从今年2月份开始,全国海关在打击“洋垃圾”走私的专项行动中,不仅查扣走私的“洋垃圾”数量惊人,而且走私的手法也五花八门。更可怕的是在走私的“洋垃圾”中,除了散发着刺鼻味道的废塑料外,竟然还有携带病菌的旧服装。假如我们在市场上购买的廉价生活用具是用塑料垃圾加工而成,穿在身上的衣服是翻新后的带菌旧服装,对人们健康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废旧物经无公害化处理后,只要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经过再加工重复利用是世界各国废物处理的基本作法,我国也不例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各行业对资源性生产资料的需求日益高涨,国内相对短缺的自然资源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外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成为弥补国内需求的重要资源,这也是我国为什么会开放部分固体废物进口的重要原因。为了严格限制固体废物进口,防止“洋垃圾”趁机叩开过门,国家早已制定了《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和进口管理办法,且几乎每年都在提高限制标准,应当说进口管理是严格的,手续是繁杂的。那么为何仍有披着合法贸易外衣的不法商,冒险把“洋垃圾”走私或夹带国内?
前些年,有些地区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放手引进高污染化工项目,虽然税收上去了,却把一个好端端的城市搞的乌烟瘴气。“洋垃圾”走私风之所以如此猖獗,也像化工项目引资一样,难免与某些地方经济利益有关联。“洋垃圾”进口后通过分拣和加工处理变成商品,可增加地方就业与税收,当地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在所难免。因此,对待“洋垃圾”也和应和化工企业污染一样,不能为了一地一时的经济利益,就砸了子孙后代的“场子”。
由于我国对固体废物的进口的审批管理是由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联合执法,有些不法商人便大做文章,有关系的疏通关系,利用正常渠道瞒天过海夹带“洋垃圾”进口,没有关系的则通过伪报品名、伪装货物、伪造单证等手段走私“洋垃圾”。更重要的是已经流入市场的“洋垃圾”处于无效管理状态,即使民众举报“洋垃圾”也没有明确的受理单位。在“八通网”城市频道有一个帖子叫“洋垃圾归谁管”。网友说“最近早市发现有一块钱一件的衣服,而且质量很好,甚至有很多大品牌的服装,但仔细一看这些衣服都是旧的,居然还有很多人去买,有的人一买就是十几件几十件!出于忧国忧民打电话举报,电话打到工商投诉热线,接线员说这事不归他们管,要找城管,打到城管热线人家又说这事要找工商,到现在我还没搞清楚这事应该找谁管。”
“洋垃圾”从进口、分拣、加工成产品投放市场需要许多环节,这些环节构成一个利益链条。由于进口的“洋垃圾”只有几百元人民币一吨,经分拣翻新变成商品后利润相当可观。有专家就表示:“发达国家垃圾处理、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理程序复杂,且费用高昂。在美国处理1吨危险废物需要400美元,而处理一台报废的台式计算机就需要20美元。不法商人非法输送国外固体废物到中国处理,按一个集装箱危险废物30吨计算,扣除运输费用,可以净赚将近1万美元”。因此,要想堵住“洋垃圾”,就必须斩断这条利益链,应采取“堵头、截尾、斩腰”的打蛇战术方能奏效。“堵头”就是要堵住“洋垃圾”进口的源头。变各职能部门分头管理为一站式管理方式,使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无缝衔接,让“洋垃圾”走私或夹带无空可钻;“截尾”就是严打“洋垃圾”终端市场。由各地工商部门牵头,公安、城管配合,建立“洋垃圾”举报热线,一旦发现“洋垃圾”产品兜售,立即出动执法力量取缔,让进口漏网的“洋垃圾”没有市场。“斩腰”就是严查“洋垃圾”的仓储、分拣和加工窝点,让“洋垃圾”无处藏身。“洋垃圾”在国内立不住脚,失去终端销售市场,各方利益链条就会断裂,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
各级海关肩负着辨识、阻止和查扣“洋垃圾”的重任,是打击“洋垃圾”走私进口的前沿阵地。但由于保障机制尚不健全,没有专项仓储和无害化处理经费,造成了谁查处谁掏钱,查处越多掏钱越多的尴尬局面。据央视《调查》栏目介绍,某海关缉私局去年查扣了一大批“洋垃圾”,为了保存证据,他们不得不存放在货场。一年过去了,这起走私案件才刚刚完成一审,已经花掉保管费用100多万元,“洋垃圾”已经开始腐烂。如果二审再等上一年半载,加上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能力支付这些“洋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还需要投入400万元。相反,我国对走私“洋垃圾”的处罚量刑依据是《走私固体废物罪》,在刑法条文三条依照处罚规定中,只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字样,并没有对因走私“洋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制定专门的量刑处罚标准。这样一来,稽查部门查处“洋垃圾”成了自找麻烦,积极性也就很难提高。而走私份子却因为犯罪成本较低,促使不法商人铤而走险。
全面而有效的打击走私、夹带“洋垃圾”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提高量刑标准三管齐下。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各职能部门要对打击“洋垃圾”走私进口问题统一思想,默契的配合;其次要要建立查处“洋垃圾”走私的专职指挥机构、联合打击力量、专项办案经费,确保走私“洋垃圾”案件查处快、取证快、起诉快、判决快、善后快的“五快”要求。三是提高量刑标准,就是要在《走私固体废物罪》的量刑依照处罚规定中,增加犯罪嫌疑人因违法走私“洋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处罚量刑标准,通过加大犯罪成本,让走私“洋垃圾”者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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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河北省博客圈胖姨成功推荐,谢谢华志城老师审稿,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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