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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将进酒》两种译文看译者的风格

(2018-05-10 07:14:51)
分类: 文唐史宋数元据
作者:未知,摘要:本文主要讨论译者风格问题。《将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题目意绎即“劝酒歌”,是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的巅峰之作。《将进酒》被国内外不少名家译成英语,各种版本的译文都广为流传。本文对Stephen Owen和Burton Watson的两种译文进行对比,运用大量例证,从译文中的修辞倾向、文体风格和音美与形美三个方面进行比较,来揭示两位译者的不同风格。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1/view-1621987.htm
  关键词:将进酒;译文风格;对比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识码:A 
  每位诗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而一首名诗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译本,由于译者的不同风格,译本也会有不同的风格。Theodore Savory在他的翻译理论著作The Art of Translation 中谈到:“风格是作品的基本特征,是作者个性和当时感情的产物。作者的风格,或自然形成,或借用模仿,决定了他的选词用字。”译文的风格受译者的风格影响,还应该体会原作者的风格。翻译家傅雷说过,你不在原文的风格上体会,译文一定像淡水一样。本文以李白原诗为基础,对这两种英文译本从修辞倾向、文体风格和形美和音美这三个方面进行了多文本的翻译对比研究,从中揭示两个不同译本各自的优势所在和译者的不同风格。 
  李白的诗气势磅礴,意气风发,想象丰富,畅然神游,出人意表。《将进酒》是李自乐府诗中的代表作。该诗歌中消极情绪掩盖不住他生命的跳动、生命的激情。他的精神世界蓬勃激昂、势不可挡。《将进酒》是这首“填之以申己意”的名篇,约作于天宝十一年(752),他当时与友人岑勋在嵩山另一好友元丹丘的颍阳山居做客,三人登高宴饮。当时距诗人被唐玄宗“赐金放还”已达八年之久,人生快事莫若置酒会友,作者又正值“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之际,于是满腔不合时宜借酒诗情,来了一次淋漓尽致的抒发。 
  Stephen Owen,(汉译为“宇文所安”)现任教于哈佛大学东亚系和比较文学系。 Stephen Owen是西方汉学领域里极为重要的一位学者,他在兼具中西方文学传统的基础上,对中国古典文学和文论从整体上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Burton Watson(汉译为“华兹生”)专注于中日文学的翻译与研究,曾翻译《后汉书》、《诗经》以及李白、白居易及陆游的诗作,出版著作已逾20册。Burton Watson是极受欢迎的亚洲语文翻译名家,他的文字平易而优雅,很适合翻译王维、白居易及陆游的作品。 
  通过对两种译本的比较,笔者认为两者有以下相同之处:一、从整体而言,两种译本都实现了“信、达、雅”;二、两种译本的译者同时都是卓有成就的作家,对于英汉双语都有深厚的功底;三、两位译者都在遣词造句上字斟句琢,不遗余力。但是,由于两位译者的不同风格,译本也会有不同的风格。本文就这两种英文译本从修辞倾向、文体风格和形美和音美这三个方面进行多文本的翻译对比研究,从中揭示两个不同译本各自的优势所在和译者的不同风格。在以下例证中,欧译代表Stephen Owen译本,华译代表Burton Watson译本。 
  一、修辞倾向 
  为了启发听者或读者的想象力和加强所说的话的力量,用夸大的词语来形容事物,或在文艺创作中突出描写对象某些特点的手法,叫做夸张(hyperbole)。在《将进酒》中,夸张手法运用得相当成功。首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利用夸张手法展现出滔滔黄河的磅礴气势;“朝如青丝暮成雪”一句夸张而生动的再现了人生的短暂。夸张最大的好处是能给人非常深刻的印象。例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的译文: 
  欧译:The waters of Yellow River coming down from the Heaven 
  华译: The Yellow River waters descending from the sky 
  两种译本都缺乏动态和气势,未能渲染出黄河之水从天上翻滚而下的强烈视觉效果。由于动词的选用不够贴切,多少对夸张的效果造成了损失。但欧译将“天”译成“Heaven”,而华译处理成“Sky”,相比较而言,欧译使用到了隐喻手法,而华译显得较为平实。 
  再看“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一句: 
  欧译:Look there! 
  Bright in the mirrors of mighty hall 
  aggrieving for white hair, 
  this morning blue-black strands of silk, 
  and now with evening turned to snow. 
  华译:Have you never seen 
  Bright mirrors in high halls, the white-haired ones lamenting, 
  their black silk of morning by evening turned to snow? 
  古人把黑色的头发称作青丝,表示青春年华,在原诗中该词属于隐喻用法(metaphor)。“青丝”一词在英文中是找不到对应的意象的,但是英文中却有“The gray hair should be respected”这样的表达来表示老年人需得到尊重。汉语中的青丝是隐喻,而英语中的“gray hair”则是借代(metonymy)的用法。翻译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语码转换最大限度地、准确地把源语表达的信息传递给目标语的读者,而这种最大限度的准确表达主要体现为目标语的“入味”。 
  在此例中,欧译竭力想保留“strands of silk”这一意象,却反而没有达到其所要的效果。而翻译的成败只能有读者来校验。也就是说读者是所有以上的因素的综合衡量者。安德列?勒菲弗尔认为翻译的首要任务是要使译文读者看得懂。从汉语到英语,这之间自然存在着不同语言之间的隔阂。换句话说,把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这一转译的过程必然要丢掉点什么,优秀翻译的标准只能是在尽可能缩小目标语与源语之间误差的情况下做到符合本国习惯的表达。华译中运用到personification手法,使得译文更加生动。以此句译文相比较,华译优于欧译。 
  二、文体风格 
  乐府诗的特点在于乐府诗具有形式朴素自然,语言清新活泼,内容广泛充实,感情真挚的特点,汉乐府诗是用来入乐的歌辞,这就形成了重声不重辞的现象。欧译全诗使用简单句17句、复杂句4句、复合句6句;使用连词and、so次数分别为8、2,全部译文字数为291字(含标题、诗人名);华译全诗使用简单句9句、复杂句7句、复合句3句;使用连词and、so次数分别为1、0,全部译文字数为235字(含标题、诗人名)。相比较而言,欧译使用的语言较华译口语化,例如“look there”、“ you’re”、“Go ring out!”等;欧译较华译使用的缩合词也更多。而华译用词及句法方面比欧译更为严谨。因此,从崇尚自由风格的乐府诗的体裁来说,偏近于口语体裁的欧译更贴近于原诗的风格,在语言转换中比华译更能保证译文和原文在文体和风格上的一致性。 
  三、 音美与形美 
  诗歌翻译的形式多样,有的译者将原诗译成诗歌,而有的出于某种需要而译成散文。李白的《将进酒》全诗大起大落,诗情忽翕忽张,由悲转喜、转狂放、转激愤、转癫狂,最后归结于“万古愁”来回应开首,如大河奔流,纵横捭阖,力能扛鼎。全诗五音繁会,句式长短参差,气象不凡。本文所研究的Stephen 0wen和Burton Watson均采用诗体。原诗正文字数是206,共13行,平均每行15.8字;欧译285字,共53行,平均每行5.3字;华译230字,共28行,平均每行8.2字。就形式而言,华译略微接近原文一些。但就形式工整而言,Stephen Owen的译文较好地体现了原诗大体整齐的“形美”。 我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刘重德说过,“Poem calls for the beauty in form, sound and meaning. A translator of them should not be satisfied with the more conveying of the ideas in the original, but must strive for the reproduction of the original beauty”。 因此,诗歌翻译除了形美之外,在译文中再现原诗的音律美亦非常重要。从音美的角度来看,原诗并不如格律体诗一样追求韵律,但其句子长短相间,句式多变,显示出奇偶相生,在表达感情灵动多姿方面的优势。“金樽”“钟鼓馔玉”等语汇与口语,使诗篇既华美如锦云,又流畅如清泉,富于音乐上的美感。Burton Watson的译文中少有的几处押尾韵也能增加译本的可读性和音乐美感,如:“Bells and drums, food rare as jadeall gone into silence; Sages and worthies from antiquityall gone into silence;”再如:“My dappled mount, My furs worth a thousand”,而Stephen 0wen译文通篇几乎没有采用任何押韵形式,在音美上略逊一筹。 
  四、结语 
  以上笔者通过一些典型的例子将Stephen Owen和Burton Watson的译文进行了对比,对两位译者的翻译风格进行了阐述。我们可以看到,Stephen Owen的语言风格非常随意自然,在译文中尽量通过简短精悍的字句展现原作的风貌;而Burton Watson的译本规范平实,展现了译者对严谨学术精神的不懈追求。当然,对汉诗英译的比较不仅仅局限于以上所述修辞倾向、文体风格、形美和音美这三个方面,我们还可以从其他角度将不同的译本进行多文本对比研究,从而有利于我们了解各个不同版本文本各自的优势所在,博百家之长,用来指导我们的翻译实践和推进翻译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重德. 文学翻译十讲[M]. 北京: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1. 
  [2] 刘宓庆. 文化翻译论纲[M]. 武汉: 湖北教育出版社, 1999. 
  [3] 奚永吉. 文学翻译比较美学[M]. 武汉: 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1. 
  [4] 黄苗. 译者风格比较外语与文化研究[M].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4. 
  [5] 王静. 《将进酒》的翻译对比研究[J].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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