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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市场一大瑕疵急需解决!

(2018-04-23 14:07:00)
标签:

财经

股票

分类: 小散嘀咕
    A股发展到今天,总容量和规模,在世界股票市场上都可看为观止。证券市场的发展,也极大的规范了公司治理,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了企业直接融资的难题。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只强调股票市场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而忽略了股票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利益再分配制度建设,忽略了严格控制一些用心不良大股东,利用资本市场制度缺陷,疯狂捞取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投资者的血汗钱不法行径为。
以至于有不少的大股东上市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募资的目的,不是为了去投资它的实体经济或者是用募集的资金,为投资者赚取利益,不是为了把募集的资金用于发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扩展和发展,而是用一些虚假的信息,把股价炒高,利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差价,在二级市场疯狂套现,成为他个人致富的途径。
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社会各方面的财富的整合,特别是股票市场,离不开各种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对优良上市公司的投资和参与,更离不开以13000多万股民的参与。
特别是在目前,经济结构转型,去产能,降杠杆,实现中国,制造2025,更离不开,股市的健康发展。
一个健康向上的股市,应该是欢迎好企业来ipo的,而且好企业来得越多越好,希望这些企业来的目的是为了把企业做大做强和为投资者赚取利益。而不是为了圈钱之后,过个一年或三年,然后在市场上,进行减持而致富。
特别是目前这种IPO,大小非一年和三年之后就可以在证券市场进行减持的规定,这个减持时间规定的太短,1到3年根本不能有效促进和反映一个企业的真正发展。为什么不规定十年?
总而言之,限制减持的时间规定的太短,并且没有限制性措施,非常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是极其不合理的。
有鉴于此,建议:全国人大,证监会利用这次修法,尽快明确:上市公司在获得ipo募集资金之后,他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上交给国家的税,以及在二级市场上的分红,没有达到或超过ipo募资总和之前,不得在任何市场上进行转让其原始股份!包括再融资之后,上市公司,如果在未来若干年所上缴的税和给二级市场的分红没有达到募集资金总和,也不应该在任何市场进行转让,包括质押给银行的,被拍卖了,谁要买这种股份,获得之后,在若干年内,其上缴的税以及给二级市场的分红没有达到,前述募集资金总和,也不得在市场上进行转让。
总而言之,在中国股市发展到今天这种状况下,长期萎靡不振,主要原因就是,二级市场源源不断进来的资金,却被源源不断的被疯狂的吸走有着直接的关系,致使二级市场连年失血严重。而许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以后,根本不思对二级市场的回报,这种廉价的募集资金,是不需要还的,他们还可以利用,种种手段,把他们原来的股票在二级市场进行套现而致富,而不是通过做大本企业通过分红而致富。这种现象必须及时纠正。不然中国股票市场对13000万股民来说,就是一个吸血鬼!
所以,此时尽快出台限制性措施,对于加快优质企业的上市,解决企业直接融资的难题,促进股市健康向上的发展,显得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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