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证监会的一项规定,不近人情,不合常理!

(2017-09-14 18:19:54)
标签:

财经

股票

杂谈

    我是有25年股龄的老股民,接触了很多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包括高级理财顾问,高级投资顾问,还有什么分析师,说理论都是一套一套,但是实盘操作,和对一些盘面问题的回答,我却不敢恭维。他们的股票实战水平,和对盘面问题的解释,水平真是糟透了,回答问题,多数是模凌两可,什么阴线阳线不破前低,绝大多数,都是马后炮。证券公司出的所谓一些研究报告,多数都是垃圾。几乎没有任何实用性。
究其原因,因为害怕内幕交易,竟然是证监会不允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没有实战经验,也没有心思去认真看盘研究盘面。因为真正的股票涨跌,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这真是因噎废食的粗鲁规定。其实有也有为数不少证券从业人员,被迫暗地里,用他人的户头也在炒作股票。而且这样更容易有内幕交易。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思路理下去,是否可规定:保险公司的人不准买保险,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在银行存款,房管局的人不能买房子?
其实从有利于证券从业人员的成长,对股票市场业务的精深把握的角度来讲,应该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从事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和法律规定方式投资买卖股票证券,不仅作为证券投资,也有利于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学习和成长,也是对证券从业人员从事股票交易,开明渠,走正道。
其实,从法律角度可以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自己公开推荐的股票和本公司公开研发推荐的股票即可。再加上目前的大数据管理体系的建立,对于有一些违法违规查起来也比较方便。更重要的是,管理应该以诚信为基础,相信绝大多数证券从业人员,是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道德素质,对个别违法违规者,一经查处,可以从严处理。而不应该,因噎废食武断地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股票交易。
为有利于证券从业人员的成长,实战经验的积累,可以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同的证券从业工龄的证券投资金额。实行阳光化管理。
所以笔者建议,证监会应该尽快解除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股票投资禁规。同时,完善阳光化管理的相关法规。给证券从业人员一个选择,一个学习磨练的机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