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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诸暨墓茔地名

(2020-09-29 1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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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诸暨墓茔地名作者:时安

 

诸暨墓茔地名

 

杨士安

 

诸暨有不少地名与“坟墓”有关,如:上坟、下坟、石坟、坟坛、王坟岗、坟坛弄、前头坟、花坟前、皇坟坞、挂坟山、李家墓、王家大墓等等。这些地名,应属于以建筑物为“标识”(地形地物)的地名。所谓“建筑”,是指人们用土、石、木、竹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材料而建造的构筑物。“建筑”的目的是获得建筑所形成的空间。“坟”就是一种建筑物。目的是为“去世者”获得一个存放的空间。“坟”的意思,最早仅指“墓之封土隆起者”。后则泛指“坟墓”。《礼记·檀弓上》云:古者墓而不坟郑玄127200)注:墓,谓兆域,今之封茔也。古,谓殷时也。土之高者曰坟。唐温庭筠812—866?)《过陈琳(?—217墓》诗:曾于青史见遗文,今日飘蓬过此坟。元赵孟1254—1322《岳鄂王墓》诗:鄂王(岳飞11031142坟下草离离,秋日荒凉石兽危。兹录诸暨部分与“坟”或“墓”相关的地名如下:

 

坟坛  在白门村。据清《光绪诸暨县志·山水志》载:“白门山,……龙窝溪之源出焉。东流经泗洲殿。又东流经何家,溪北凤凰山,有元义士方镒(?—1328)墓。宋濂(1310—1381《方府君墓志铭》云:‘槠概(诸暨)有义士曰方府君镒,字子兼,裔出元英处士干(方干,809—888)。干自新定 [1] 隐鉴湖,其诸孙教 [2] ,遂徙槠概华山(花山)。至府君十三世。……府君气轩迈,读书笃行,不屑泥章句’”(卷121页)。后称方镒墓所在处为“坟坛”。

石坟  即今石佛。“相传‘狮岩潭’底有石凿佛像焉,故以名村。道光间大旱水涸,人曾有见之者”(卷718页)。实应为“石坟”。“佛”,方音读近“坟”。然为“石姓之坟”,还是“石筑之坟”,尚待考(笔者倾向后者)。

庐墓  今属赵家镇芦狮村。“孝感山,……山下为孝感里,一名庐墓,即唐孝子张万和(657727)庐墓处。南为花园岭,下有唐凰翔府尹张钦若、孝子张万和墓”(卷95页)。今改“庐”为“芦”矣。

越王墓  或称“王坟岗”。在今安华镇句乘山岗。据清《光绪诸暨县志·山水志》载:“相传越王句践曾栖于此。今岗上有古坟遗址,俗名越王墓。下有摇石湾(中有石大数围,风吹则摇)溪源出焉,名后溪”(卷57页)。

前头坟  是五泄镇泄下村的一个自然村名。今作“前头文”。这个自然村的前头(前面)就是一个坟。这个坟是“前头坟”杨姓族人的先祖。据《暨阳南屏杨氏宗谱·百岁堂泄下庄祀田规制》记载:“我第十世祖竹坡(杨辉,字实之,号竹坡,14911550,行和42)公葬于十四都泄下犁头形之麓,即于前后左右置竞丝字等号,起业腴田三十四亩七厘三毫,供清冬祭祀之需也,而守护祖墓之旨,实隐寓于承佃布种之内。公议八房分为四篷,轮年值管,世世谨守,毋许废弛,毋启紊争,并拟规制五条于后。……368页)。“前头坟”杨姓族人,聚居于“杨竹坡墓”相对不远处,目的是为“供清冬祭祀之需也,而守护祖墓之旨,实隐寓于承佃布种之内”。也就是说,在清明、冬至杨家楼族人前来祭扫时,他们必须提供“祭祀之需”,平常则有“守护祖墓”的责任,同时还必须“承佃布种”即负责对“泄下庄祀田”的耕种收割任务。

挂坟山  “骆科墓”。在今枫桥镇“紫薇山,山产白石英。阳滨枫溪,阴为骆氏义冢。迤东为东化城寺,……有明旌义士骆科(14041476)墓,周围筑石椁,以铁緪悬棺于椁,俗称‘挂坟山’。墓前建石,画山水人物,甚古拙,题曰‘粹英’”(卷99页)。

皇坟坞  “回队里,在附九都。宋时立,左有谢家坞,亦称‘皇坟坞’,相传有宋理宗(赵昀,12051264)谢皇后陵,故名。《旧志》载有后父谢若穆及孝宗(赵昚,11271194)皇后父谢仲斌传,谓由四明迁居于此。……今里无居民,惟馀社庙一所,尚以‘回队’称焉”(卷4113页)“谢家坞口,坞在溪南,亦称皇坟坞,相传有宋理宗谢皇后陵,今每岁清明,萧山县尖山谢氏为之祭奠”(卷1218页)。

坟坛弄  青山上坟村杨姓祖墓,在五泄镇泄下村燕窠自然村,与横里村毗邻处。如杨廷烈墓等。杨廷烈(1742—?),字永泰,号呐庵。蒙万寿恩典,钦赐顶带。娶十八都燕窠陈显达(陈尊三,1715—1773,清27)长女(1745—1816),生三子:升、陛、阶。“杨廷烈墓”造作考究,墓坟圈均由青石砌成,“拜坛”由小石砌作。今圮。与墓相邻之坞弄,即称“坟坛弄”。

花坟前  或作“花纹前”。《光绪诸暨县志·灾异志》有“附五十一都花纹庄”之载(1818页)。今作“花明泉”,属赵家镇。

陵园路  在诸暨城区鹞鹰山麓,以地处“诸暨革命烈士陵园”所在而命名。起自“艮塔路”,止于“387工程”,路面结构混凝土,长400米,宽7米(见诸暨市地名办公室1994年所编《诸暨市地名手册》13页)。前几年已并入“陶朱北路”。

王家大墓  “捣臼湾,当古竹山迤南,水自山下东流经大庄,折而南流,经‘王家大墓’,又折而东流,至两板桥下,入古竹山溪”(卷56页)。今作“王家大门”。属同山镇。据载:沙溪王氏,始祖王起(1142—1209),宋淳熙丁酉(1177)由义乌凤林迁居浦江之峻岭,生二子:约之、望之。约之生二子:万、芳;王芳(1196—1263),字处祥,于嘉定戊寅(1218)由浦江之峻岭迁诸暨之沙溪,称“沙溪王”。“王家大墓”是否与“沙溪王氏”有关,尚需考证。

上述所列举者,仅仅是诸暨部分“墓茔地名”。其中有的已经“雅化”,有的则保持原状。有的墓茔尚能查得“墓主”,有的则已不知“墓主”为谁了。“墓茔地名”应属以“建筑物”为“命名标识”的“建筑物地名”。它们常常与“某一重大历史事件”或“某一重要历史人物”有关。在当时的地名使用环境中,带有一定的“标志性”意义。

据《诸暨明清乡都字号》载:开元乡正二都一图有地名叶陆坟,概浦乡十二都一图有地名上坟,同山乡廿一都有地名坟安,长浦乡廿三都二图有地名李家坟,金兴乡三十一都一图有地名胡坟岭。199312诸暨地名手册》载,在当时的标准地名中,带“坟”字的地名有:大唐镇金山大坟山脚枫桥镇新店湾花坟五泄镇泄下前头坟草塔镇新桥坟安王家井镇七家弄大坟山下坟下坟牌头镇马家弄丈坟塔安华镇王店小坟化泉乡庙下畈坟庵璜山镇月形山下外坟庵坟庵陈蔡镇下蔡坟庵。其中不含已雅化为“文”“纹”者。笔者以为,诸暨地名“雀门岭”当为“七坟岭”(或戚坟岭),“胡纹岭”当为“五坟岭”(或胡坟岭)之谐读。

应该说,类似的“墓茔地名”到处都有。从国外看,带“墓”的比比皆是。例如,伦敦海格特公墓、巴黎拉雪兹神父公墓、莫斯科红场公墓、莫斯科新圣女公墓、华盛顿阿灵顿国家公墓等等。但是,翻译成中文,未见“坟”字。日本也有用“冢”作地名的。从国内看,北京地名中就有很多带有字。“墓”文化从高雅到低俗称谓排位大致是,陵(或林)、冢、坟、茔。实际上,使用高雅,不用低俗早已成为中华民族的共识。如黄陵县、炎陵县、茂陵县、大禹陵等等。还有,杭州的“岳坟站”,也已改为“岳庙站”了。

地名的变化常与当地的世俗文化、宗教信仰、思想观念等有关。一个地方的名字,由于历史久远、社会变迁、语言发展和语音演变以及人们心理习惯等因素,就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但应注重避俗趋雅,也就是把忌讳字、俗白字、含有不敬义的字改为典雅文秀的字眼。对于“墓茔地名”是否要“雅化”,即改得“好听一点”,意见常常是不一致的。反对改去“坟”字者认为:地名是一种历史符号,不能轻易放弃。认为文化是有传承作用的,习惯了就行,不在乎是否带“坟”字。甚至认为“更改带‘坟’字的地名是瞎折腾”。

当初取字地名的时候,常常是此处尚属偏远之地,不大住人。因此也无伤自尊。现在若住进早不存在的坟里坟边,这样的名称就是伤害文化的一种表现了,是对现实的人一种侮辱,损害。而笔者的意见是:凡是“人文因素”强烈的地方,应以“雅化地名”为主,而对于那些“自然因素”浓厚的地方,不妨继续保留“墓茔地名”,待考虑成熟再改不迟,而不是搞“一刀切”。

中国人起名字是有讲究的。不管是起人名还是起地名,都是在营造一个意境。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所以导致地名众多,其中某些地方的名字可就不是诗意这么简单了。譬如我国还真实地存在着一些“阴森地名”,如什么“阴魂镇”“死人湾”等。兹举数例:在辽宁本溪的“阴魂镇”,就是个乍一听就让人汗毛直竖的地名。据说因为此地风水绝佳,历史上许多有权势的人都慕名而来,为求一块好墓,搞得当地坟头众多,百姓不厌其烦,总觉得“阴魂不散”,久而久之也就这么叫开了。阴魂镇不仅是风水宝地,还产“神仙”,有传言说“王母娘娘”就是当地出生的。“大迷魂阵村”在山东阳谷县,这是一处能让你从早转到晚都未必找到出口的村落,到了这里,人们会产生时间和空间上的错觉。如果没有当地人指引,你可能就会陷入“迷魂阵”,走不出来。大迷魂阵村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孙膑智擒庞涓的古战场,至今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被称为中国军事文化的“活化石”。“死人桥”在成都市双流县,旁边还有狐狸埂、裤裆堰等一系列奇葩地名。“坟头”在南京市江宁区;当然,在北京很多时候也有从一个坟头,到另一个坟头的情况。在北京如公主坟、八王坟等有“坟”字的地名有92处之多,尤其以姓氏命名的“坟”字最多。“性命沟”在汉中市镇巴县。“斩断腰”在河南郑州。“穿心店”在四川什邡。“断头河”在贵州。“吊颈湾”在汉中市城固县,又称“吊死鬼沟”。“阴曹沟”在重庆市。“阴曹湾”在甘肃省最东部的庆阳市。内蒙古有个地方叫“阎王鼻子”。“僵尸湾”在四川盆地东南部的内江市。等等。

今诸暨市浣东街道盛兆坞三村殷家有地名“柱木峧”。旧时亦有书作“桂木峧”或“鬼摸峧”“朱马峧”者。如清《诸暨乡都录》载:泰北乡正六十七都上扇二图就收录有地名“鬼模峧”。“鬼”方言读若“举”。宣统辛亥重修《江藻钱氏宗谱》则作“朱马峧”:“(钱)全水(湛449),……配盛兆坞朱马峧陈春均长女(1900—?)”(见卷30129页)。1982年《诸暨县地名志》作“五一公社殷家大队桂木峧”(见234页)。

按照中国传统民俗,“阳宅”和“阴宅”不会比邻而处。尽管近代以来经过多年的移风易俗,但传统心理积淀毕竟依然深厚,活生生的居民在住进死人的“坟”里,不管是否迷信,心里总不舒服之感。因此,注意地名用字的美化,尊重中国传统习惯,关注“坟”字头地名的存废,显然体现了城乡建设中在精神、人文方面的进步。

 

2012.9.27第一稿

2018.8.30第二稿



[1] 新定郡,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名。天宝元年(742)改睦州置,治建德县(今浙江建德市)。辖境同睦州。乾元元年(758)复为睦州。

[2] 白门方氏,始迁祖方教,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由鉴湖梅花岛迁居诸暨花山白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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