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我的破车停在Brighton图书馆的公共停车场的时候,市政厅的钟楼的钟噹噹噹噹响了四下。
这钟声在我听来就像是死神发出的信号,死,死,死,死。
她家距离图书馆不远,走路就到了,十分钟。
我下意识四下看了看,停车场里的车都是好车新车,衬的我的破车很扎眼。但人来人往车进车出的,大家都关注着自己眼前的那点事那个人,没有谁在意我。
我拉开左侧的车门,拿出被厚厚报纸裹得紧紧的刀,夹在胳膊底下,把黑色的棒球帽沿往低拉了拉,关上车门,向她住的豪宅走去。
根据我的踩点,她每天到家的时间在6点30分至45分之间。
天阴沉沉的,象是要下雨的样子,好在不冷不热,我可以慢慢地等。
我在她家对面公地的长椅上坐下来。公地是个小公园,有滑梯秋千翘翘板,几个白人小孩子正在母亲的看护下开心地玩耍。我看着天真烂漫的小孩子,一门心思杀人的心竟然生出几分柔软。
我是独子,小时候希望有个兄弟姐妹和我作伴。长大了更希望能早早有个孩子,最好是两个,这当然是不可能的。结婚后我软硬兼施,想让她生个孩子,她根本不上套儿。起先我真以为正向她所说的,到了澳洲会为我生个孩子。好不容易她到了澳洲,她还是一拖再拖,就是不生。
喂,你在听我说话了吗?
我看你在嘟囔着什么?
没有?
不,我听到了,你说话了。
你说,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你想杀她? 难道就为不生孩子这个理由?
为什么?为什么?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
如果世间的为什么都有答案,这世界就简单多了。
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人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而不择手段,听着,是不择手段。
不择手段就是TA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看似温柔不是温柔,看似贤惠不是贤惠,看似爱你不是真爱,只要TA的目的达到了,你马上会变成TA脚下的一级台阶,被TA踩上一脚,然后决绝地登高而去。
这样的人,谁碰到谁倒霉。不幸的是,我中奖了,我就是那倒霉人中的一个。
一说到这儿,我的气便不打一处来。这事儿我真是提都不能提,想都不能想。只要一想,刚生出的柔软就会烟消云散。
我把眼神从那几个孩子身上收回来,开始盯着她的豪宅,从大门外一点一点往里望去,从花园看到房屋,从墙面看到窗户,从楼下看到楼上。我恨不能自己的眼睛变成红外热成像望远镜,从墙外看到墙里,看到里面可能呈现的红黄蓝紫的温度,最好能看到里面有移动的人,一个红一块橙一块黄一块的人形物体或慢或快地移动。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
这房子座落在主街后面的小街上,闹中取静。要知道Brighton一栋中价位的独立房少说也得200万。可以看出她住的这房肯定在中价位以上。
你别拿这房价和如今的北京上海比,除了价钱,两者没有可比性。
她这房子从设计上看中规中矩,不是很现代。规划得很好的花园后是一栋铁灰色的水泥墙面的两层小楼,直上直下,但一楼的右边延伸出一个带自动卷门的车库,看门宽至少可以停放四辆车。前院不是很大,敞开式,楼体的纵深很宽,估计好戏都在后头,游泳池,后花园,烧烤区,游戏室。
看她这两天进出的样子,不像是有小孩。有一个白人男子曾在楼门口晃过一下,我看的并不是很清楚,个高,灰发,年纪感觉要比她大十几二十岁。
我讲过抛开踩点的这些天,我已经五年多没有她的消息了吗?
没有?
这个婊子,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整整五年啊。这五年里,我没有她任何的消息,她真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当然,只是从我的人间。她活着滋润着呢,都当了Dr了。
他妈的澳洲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啊。
明明是她有意地惹我气我,挑战我发怒的极限,待我真的忍不住了发怒了,甩手给她一巴掌,在她脸上落下几根手指印时,她自己揪了自己的头发,掀桌子,推椅子,然后就给000打电话,叫警察来,告我家暴。
澳洲的警察正事不管,家务事倒是管得很好,几分钟内就赶来了,先是向她询问情况,然后就把我俩带进了警局,分别拍照,做笔录。
我一口烂英语,结结巴巴地说不上几个字,只听懂了打她了吗?我点头。警察二话不说,就把我扔进了拘留室。第二天,警察把我放出来了,和我一起出来的,还有一张由警方签署的家庭安全禁令,禁令上要求我不得在她居住地,也就是我租的房子200米内出现,更不能靠近她人身范围5米以内。
接着,我收到了法庭的开庭传票,警方作为申请人,我作为被申请人,她作为被保护人,由初级法院进行家庭暴力禁令的开庭审理。
我对澳洲的法律一窍不通,也没
有去找律师,法庭为我找了一个法律援助人员做了简单的沟通,然后法庭就判了,判家庭暴力禁止令从开庭日起至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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