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谈恋爱就不是“单身”了
——堂堂励志
“单身”,按现代汉语词典释义:没有家属或不跟家属在一起。单身,指没有配偶,单身汉,指没有妻子的人。此外,单身在外,亦可指结婚了远离配偶、家庭一个人在外地工作生活。
因而,一般在恋爱交友中,说某某单身,应该是指未婚,而一旦结婚,那便是成双配对,有了人生伴侣。
正如江苏卫视《非诚勿扰》相亲节目开场词中所言——“有请24位美丽的单身女生”。这里的“单身”,大概也是未婚青年的意思吧。
可是,有时令人有点困惑的是,同样在“非诚勿扰”及很多相亲节目的对话中,当问到有过几段恋爱经历,往往最后会问:“单身”多长时间了?。
这里的“单身”,成了恋爱分手变成了“单身”,而似乎只要是在恋爱,就不再是“单身”了。类似这种说法非常非常普遍,几乎无形中成了很多很多人的共识。
恋爱中的男女就不再是单身了吗?恋爱中的男女就等于有配偶、有家庭、有了家属吗?
仅管有相当多的人恋爱就开始有了性关系、有了固定的性关系,仅管有相当多人恋爱就堂而皇之的同居、相互之间成了“准配偶”,俨然组成了家庭。但这毕竟是“无证驾驶”,“违规操作”,构不成法律上“成双配对”的夫妻和家庭关系。所以,在法律上,毫无疑义,他们还应该算是单身。
另外,同时还应该看到,还有相当多的只是相亲、相处、谈恋爱,并没有同居、并没有“准夫妻”的生活,难道这样的人恋爱,也变成了互相有了家属,就不再是单身了吗?
同时,一个人,往往要谈过多次恋爱,才能修成正果走进婚姻,组成共同的正儿八经的家庭,难道这些人都是要经过多次“单身”不“单身”的反反复复的蜕变,最后又“脱单”的吗。
的确,有些人、包括婚恋中的当事人,认为恋爱就不再是单身了,恋爱虽然没结婚也是有了“准配偶”那是个人的认识问题。
尽管有些人找朋友==找性伴,恋爱==睡觉,睡够了==谈崩了。
可是然而但是,舆论媒体究竟何为“单身”,不“单身”,一种说法和界定往往是有影响力和导向作用的——润物细无声。
现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到了“偷窃”、“违规”成了冠冕堂皇的主旋律,循规蹈矩变成了傻瓜白痴的代名词
现在,我们的社会已经到了谈恋爱如果相互之间没有发生性关系,就被很多人,甚至专家学者认为是“不正常”、“有病”、甚至有违社会“常伦”的地步。
从另一个角度看,是不是有点可怕,有点太极端了呢。
有人讲,一个女孩谈过两次恋爱,还是处女,除非有病;有人讲,一个30岁的男人果真如他所言还是处男,首先我会怀疑他生理不够健全,其次我会怀疑他有没有很好的谈过恋爱、心理是否健全;有的情感专家也讲,年轻时谈够了玩够了,该经历的都经历了,结婚才更靠谱,也更不容易“出墙”“出轨”。
相映成趣,正是这样的背景,武汉“贞操女神”涂世友就成了舆论的焦点和靶子,成了社会的笑料,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倒觉得,相对性开放、及时行乐、享受过程的的芸芸众生,性保守的“贞操女神”自得其乐,或者是勉为其难,同样也有她骄傲、自豪值得称道的理由,人各有志。
现在,我们这个开放多元越来越崇尚自由独立的社会,不得不承认,“恋爱”、“单身”“家庭”这样的词义也在今非昔比,逐渐“漂移”。
现在似乎:恋爱==不“单身”==有“准配偶”,也因此该堂而皇之的有性关系,才是正常的人。反之,就似乎成了病的不轻的外星人,成了众目睽睽的人间怪物。社会舆论是不是有一种偏执的狂热,性开放甚至性乱紊乱,是不是有点大行其道、备受追捧。
窃以为,恋爱或早或晚,恋爱中发不发生性关系,以至何时发生性关系,性紊乱还是性保守,都是恋爱男女个人喜好、价值取向、品质道德、情爱性欲等等所决定的,是个人自由、随心所欲、因人而异、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
可是,有许多事情,仅管个人自由,不违法,但同时也要考虑道德、责任、社会影响和后果,——特别是有导向作用的舆论媒体、专家学者。
我觉得,无论如何把谈恋爱的人就说成不是“单身”了,仿佛就等同于有了“准配偶”似的,是情理不通,法理不通,是一种错误的认知,是一种有害的舆论认知。
应该是,从法律上来说,只有结婚登记才是单身的终结者。婚姻状况的“单身”与否定性,就看其是否结婚组成家庭。
法治的社会,应该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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