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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之“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

(2011-12-28 20:35:02)
标签:

原创

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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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石头城

教育

分类: 教育随笔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之“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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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将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据笔者理解,这一“保护”的内涵十分丰富。

一是强化。

强化每一名教师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意识。学生的生命安全绝不只是学校领导和班主任的事,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必须加强“首位”意识,时时刻刻绷紧生命安全这根弦。要努力掌握系统的、全面的针对小学生生命安全的防护知识,以及各种预防与应对方法。

二是唤醒。

目前,一提学生安全,我们最先想到的就是交通安全、校园安全。但学生的生命安全绝不仅仅这些,涉及到学生学习、生活以及人生的方方面面。我们的教育不能厚此薄彼,或者顾此失彼。我们教师有责任、也有义务去唤醒家长、学生,乃至整个社会的生命安全意识。

三是教育。

生命安全教育应该贯穿于我们每一个教师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不只是在课堂上,还要延伸到课外,延伸到家庭和社会;不只停留在口头说教,更应注重实际操作、演练;不应只局限于交通、校园安全,而要努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的生命安全网络。就说学校前几天的那场虚惊吧:上学路上,几个女孩子不同程度的连续受到一位陌生男子的骚扰,虽然出事地点离学校不远,可学生只知道朝家跑,而忘记了学校最安全;遇到坏人束手无策,只知道哭。虽然同行的还有其他男生或女生,却从未有一个学生主动报告老师和家长,以致险些酿成一次大的安全事故。这不能不说明我们平时安全教育的疏忽。

四是保护。

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安全,我们学校和教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未雨绸缪。另一方面,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为了学生的生命安全,我们每一名教师都应挺身而出,迎“险”而上,真正做学生生命安全的守护神,而不应成为“范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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