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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儿童文学 |
和很多其他作家一样,我写的故事,也多半是基于我个人的生活经历和对人生的感悟。这个故事是由四部分实事组成的,其他的部分是“创作”。
1. 1970年,我家被下放到农村去了,裹着家徒四壁的生活。我十岁那年,妈妈去世了,我和爸爸、哥哥在贫困中挣扎地活着。不久,哥哥娶了媳妇。新嫂嫂接管了家,也剥夺了妈妈给我留下的两件家中值钱的东西:一条她一辈子没舍得穿几次的毛料裤,和一只半大的黑母鸡。
哥哥和爸爸都惧怕嫂嫂的淫威,帮不了我。我小,不是嫂嫂的对手,可又不肯被侵犯,于是,“哭闹”是我唯一能做的抗议。我哭啊哭,白天哭,黑夜哭(但是学照上,饭照吃,撂下饭碗接着哭)。就这样,我哭了整整一个月,把所有的人都哭烦了。最后,哥哥豁出去了,趁他老婆不在,从箱子里偷出了那条裤子,还给了我,这才算罢了。(后来那条裤跑到哪去了,我也稀里糊涂,因为我本来从没在意过那条裤。)
2. 那个年代,过年时,才终于有炖肉吃。我从早上就盼着,可是,嫂嫂和她的男朋友关起门来先吃饭,等他们吃完了,碗里剩下的,是几块漂在菜汤里、带肥膘的肉皮。爸爸安慰我说:“古时,有个同样苦命的没娘女孩儿,哥哥嫂嫂吃剩下的鱼骨头,才允许她吃。一天,她吃了条连头带尾的鱼骨架,爸爸说她是个有福的姑娘,因为她有幸吃到了一条有头有尾的‘全鱼’,尽管只是剩下的骨架。”
3. 具有讽刺的是,这故事的下一部分是嫂嫂讲给我听的:“一位秃丫头,脑袋上的秃疮都结了一层咖,但是她生了一幅娘娘相。后来,她骑着墙头抱公鸡,被来寻找娘娘的宫里人发现,带回宫去。当她梳洗打扮时,从她头上滑落下一只大银碗,银碗底下原来是一堆乌黑的头发。”
4. 除了故事中“莲花要做家务”是虚构以外,莲花和我都有深受嫂嫂的欺负的经历。我当时发誓:“我将来长大了要报仇。”但是,当我长大了的时候,我却发现我没有仇,也不会恨;我对嫂嫂为人的异常冷酷和她不开心的一生,有的只是怜悯。人生还是要往前看,多少年来,我还是疼哥哥,惦记着他们(与故事不同的是,我从加拿大每年给他们寄去钱,而不是送去鱼)。
我相信“宽容”和“爱”会给我们每个人带来好运。虽然故事外的我没有嫁进皇宫当娘娘,但是我嫁给了视我如珠如宝的丈夫(梁镇国,Mike)。丈夫容我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无论是理智的还是疯狂的),让我尽情展现我的人生异彩、充分实现我的人生价值。可以这么说:我活得比皇后娘娘可开心多了。
这个故事是《莲花集》系列中的第一个故事,原著是用英文写给西方小读者的。这是中文的翻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