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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为自己赢得心灵的自由》

(2016-05-26 17:05:03)
标签:

教育

今天下午,我又重新拿起朱永新教授的《致教师》,认真阅读了第一个小节《为自己赢得心灵的自由》。

“对现实责怪、抱怨是容易的,想要超越现实的表象,对人性、对教育有着根深蒂固的信任与热爱,是艰难的。但后者才是教师这一职业的真正使命所在。”“真正的信仰是最为恒久炽热的希望,能在厄运中鼓舞起勇气,激荡起乐观。信仰造就的乐观,是生命中的太阳,任何境况下的人生都会因此温暖明亮,并指引着生命中的明亮那方。”“人生没有最高峰,风景永远在路上。教育没有终点,我们永远在追寻中。”这些经典的话语告诉我们,作为老师,要从心底热爱自己的工作,做有意义的事并执着追求。

朱老师曾说过“对待教师,有三种境界:一是把教师作为职业。这种类型的教师,把职业视为付出劳动交换薪酬养家糊口的谋生之所。既然是谋生之所,便少不了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二是把教师作为事业。这种类型的教师,把职业实现个人价值的舞台,他们渴望来自他人尤其是学生的肯定,工作往往会成为他们生活的核心,关系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以及成就感。三是把教师作为志业。这种类型的教师,把职业视为宗教,为意义之旨归,职业与生命融为一体。对于教师职业的深刻理解和执着信念,会驱使他们通过学生的卓越发展,使自己的生命得以丰富扩充。”

一位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说,把职业当工作,往往一事无成;把职业当事业,往往成就非凡。的确,如果你把职业当职业,你想到的就是一份工作,一种谋生的手段,就是挣钱养家……你可能会因为工作压力、待遇不公、升迁无望等而生出诸多的怨言和愤懑,也会有不如意、不称心的感觉。于是你的工作就变得无奈、被动、消极。整天怨天忧人、愁眉苦脸、萎靡不振、愤愤不平……总之工作上的不如意都是从客观上找理由,而不是自我反省。

鲁迅先生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教师也要有自己的职业精神。有了精神的追求,钟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就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职业追求中来,就有了工作动力。在这样的工作状态下,工作已不仅仅是养家糊口,而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当你把职业当作事业时,工作便成了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你会想做、愿做,会有强烈的求知、求好欲望。在工作中,你就会主动开拓、奋发进取,充分发掘自己的潜能,追求生命价值的实现。你不会为得失所困,不会为名利所累,一切不顺利你都会坦然面对,你的生活也就处处充满了阳光,你也会感受到职业的幸福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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