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估值:格雷厄姆公式的简化及注意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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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注意,格雷厄姆的价值公式有很大的局限性;
比如现在很多A股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因为基数的关系,成长动辄100%,还能持续数年;
此时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公式中的R(阿笨注:个人喜欢说成G或g)值太大;
比如:即使是40%的增长速度——
也接近90倍的杠杆,很明显这是不现实的,这也违背了一个假设,那就是这样100%的增速,能够持续增长7-10年吗?
很明显不现实;
所以这时候就应该注意——
防止估值虚化,就应该结合林奇的PEG模型来综合一下,或者对可持续的估值对三年增速超过40%的估值的时候,采取保守估计,设置经验的上限值,比如25%的保守经验值(阿笨注:很多股票增值速度估值的时候,即使高成长如做出来的600252,也很难一直保持,除非财务造假,理论上在不考虑引入外援资金——借贷或者融资——的情况下内涵的可持续增长率应该小于等于ROE,在不分红的时候为ROE);
以下是用PEG1X估值法计算的IRR,成长股在PEG1X的估值下买入战胜了不成长的价值股。
(对成长率为0、5%的情况,假定8.5倍PE为下限)
查看原图http://xqimg.b0.upaiyun.com/1367299177b4b13fe534f804.jpg!custom.jpg图形总是丢失,把链接删掉了;考虑到现在财政部发行的五年期国债在5附近:
公式可以简化为:
IV=E(2R+8.5)*0.88
再进一步简化:
IV=E*(2R+8.5)*0.9
速算的时候可以近似为1
即:
IV=E*(2R+8.5)